《校园之殇》:直视伤痛拯救心灵|北京文学

新京报 2024-09-06 17:17:00

《北京文学》创刊于1950年,由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管、北京文学期刊中心主办,是一份刊登包括中短篇小说、报告文学、散文随笔、诗歌和文学评论等多种优秀作品的大型综合性文学杂志。《北京文学》目前拥有两本杂志,原创版《北京文学》(精彩阅读)刊发中短篇小说、报告文学、散文随笔、诗歌和文学评论。主打好看小说,聚焦报告文学,力推青年诗歌,追求清新感,现实感,大众性和可读性。选刊版《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第一时间精选全国文学刊物刊发的优秀中篇小说,撷千种书刊精华,创独家选刊气象。《北京文学》的第一任主编为老舍先生。

《北京文学》2024年第9期封面。

撰文/梁鸿鹰

梁鸿鹰,1962年6月生于内蒙古。中国作协主席团委员,中国作协理论批评委员会副主任。文艺报社原总编辑。出版评论集《在场与审思》、散文集《岁月的颗粒》、诗集《对天真的结局严阵以待》、小说集《散装时间》及译作若干。

“殇”——中国汉字中一个具有深厚文化内涵和特定情感色彩的字,常常用来表达心理上的剧烈悲痛、哀思和遗憾。以“殇”为名,直刺内心。又因这“殇”起于校园,本是充满快乐、天真、活泼,遍布欢声笑语的地方,更使得这种刺痛格格不入且锥心蚀骨。

邯郸初中生杀人埋尸案,举世震惊,闻者色变。我曾经在某次交流互动节目中,看到一位研究历史的学者,面对提问者面露难色地说,别谈这个事了,太可怕了,也太令人心寒了,我不知道这个世界怎么了。举座愤怒、恻然、沉默之余,这道鲜血淋漓的社会伤口再次无情地出现在我们眼前。这一次,作家李燕燕再也无法视而不见,再也不能刻意回避,作为报告文学作家,同时身为女性和母亲的她,秉持了作家密切关注牵动社会神经事件的创作伦理,承担着作家对社会的责任与良知,更以女性和母亲般柔软慈悲的仁爱之心,直视那赤红锥心的伤痛,尽自己最大努力缝合,包扎,抚慰,治愈受伤者的心灵。

李燕燕,1979年10月出生。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重庆市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报告文学学会理事。代表作包括《无声之辩》《我的声音,唤你回头》《食味人间成百年》《创作之伞》《社区现场》等。获第五届茅盾新人奖,第八届、第九届“重庆文学奖”,重庆市第十六届“五个一工程”奖,中国人民解放军原总后勤部第十三届“军事文学奖”,《北京文学》奖,《山西文学》奖等。

这是一次建立于广泛社会调查基础上的纪实性书写。近年来,媒体上关于校园霸凌、未成年人犯罪的新闻屡见不鲜,不少人在一时的震惊、痛惜、不安之后,更多的是选择谨慎地自我防护,裹紧家庭的“外衣”,不让那凛冽凄厉的寒风伤蚀自己的孩子。对于这个社会创伤的病理成因、整体情况和根治之法,普通人一般即使有探寻的热情,也难有深究的能力。从这部作品看,李燕燕显然做足了创作准备,打算一探究竟,讲出个道道来。她访谈耐心周密,挖掘细致深入,围绕“校园霸凌问题”展开了一系列调查研究,进而给出自己的回答。何谓校园霸凌?霸凌为什么会发生在校园?其背后涉及的心理因素、生理因素和社会因素有哪些?孩子面对霸凌应如何应对?谁应为未成年人的罪恶负责?家长、学校、社会、法律分别承担哪些责任?她在作品中枚举人们关心的问题,叙述铺陈所见所闻,条分缕析各种显性及隐性问题。她阅读关于校园霸凌的新闻报道,涉猎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走访咨询心理学家、社会学家、律师、警察,在社交媒体上贴出告示,远赴他乡寻找曾经被霸凌的受害者,只身前往偏远的城乡接合部深入采访,面对面倾听他们的故事,心贴心感受他们的经历,剖析受害者性别、年龄、地域、家庭等方面的共性和差异,尽可能为读者提供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科学可信的详细情况,以大量第一手素材探析悲剧发生缘由,警示人们防止这道渗血的社会伤口再次撕裂,引人入胜,发人深省。

真实性是报告文学的重要属性,如何对事件进行真实还原,故事叙述的客观细致,分析思考的理性冷静,考验作者的创作能力。作者通过对多起校园霸凌事件的陈述,从校园、家庭、人性、社会、法律等角度嵌入叙事主线,将大量案件资料、采访实录、调研成果做了理论分析,充满了人文关怀和现实意义,形成对涵盖霸凌事件各个方面的全方位解读,纪实的口吻,文学的笔触,直指人心的叙事,既有事实支撑,又有观点概括,更富真情实感。整部作品的色彩语调不乏压抑沉郁,叙事语气却依然平静镇定,但平静中包含着隐忍,悲愤中蕴藏着克制,体现了文学纪实的客观、公正、周详,探求了这一文体的真实性力量所在。

报告文学的真实性本质往往形成对作家认知能力、直面问题能力的考验,一个作家在现实问题前勇于挺身而出的同时,如何对事实进行剖析和洞察,向社会传达直击人心的思想,《校园之殇》也做了探索。作品表达了作家对校园霸凌现象观察后的悲怆与痛惜,字里行间传递出的如波涛涌动的情绪,源于面对所有霸凌事件的社会共性情感,对施暴者的震怒和惊愕,对受害者的同情和惋惜,对残忍施暴手段的鞭挞,对监护人、旁观者、管理方不作为的愤慨和申斥,以及对迟来的正义的呼唤与期盼,是作家的丰富情感所致,更是社会良知的反映。作品发挥政论功能,以大量细节告诉我们,校园霸凌问题,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解决问题亦无法毕其功于一役,要向社会拉响警报,更要警钟长鸣,指向明确地呼吁涉及该问题的相关方面一定要承担起应尽之责,从而发出解决校园霸凌问题的强力号召。作品大量列举当前家庭、学校、社会各界遏制校园霸凌的有益尝试,特别是司法界将法律作为最有力的惩戒手段,传递出鲜明立场:低龄不是恶性犯罪的“免罪牌”,清除校园霸凌,需要全社会合力。作品在议论时穿插出现的“在我看来”,是作家有意而为的现身说法,“我”的存在,增加了作品现场感,鲜活性,思想性,让人们感受文字的生命、心跳、呼吸和脉搏,易于引起读者的共振。

报告文学的独特审美作用是作品着意重申的,作品力图融汇情感共鸣与心灵呵护、思想启迪与方法探寻,将现实反思与道德教化结合起来,从精神层面为人们理解人生、体验情感、追求美好提供有价值思考,将报告文学的新闻性、文学性、思想性融为一体,带领读者关注现实生活课题,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求解才是文学要抵达的方向,《校园之殇》力图通过大量实例的陈述、有理有据的分析、文学运笔的延展,在条理清晰的结构中显现对现实问题的回应,作品以此收尾,让原本暮霭沉沉的气氛,投射进希望的光亮,作者用文学的方式告诫社会,不要让罪恶在旁观和遗忘中滋生、繁衍甚至猖獗,从而唤醒漠视之心,凝聚社会之力,守护纯洁之地,以“殇”治“伤”,让人们相信,在大家共同努力下,这道本不该有的社会伤口终将愈合,这便是文学价值的彰显。

有道德有温度有筋骨书写,不是标语口号的简单套用,不是下笔之前已有的立场设定,而是作家真诚深入生活,接受现实洗礼的结果。对大众的生活、心灵的处境、情感的归宿,那种诚意的关切、深刻的体恤,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来自执着投入的探索,坚定理性的追寻,《校园之殇》从某些方面提供了一些启示。

附《校园之殇——关于“校园霸凌”的社会观察》节选,全文发表于《北京文学》2024年第9期

一切都是从那群恶魔开始的。

“你们成年人跟我们说不存在,只是为了不让我们害怕,但是你们也知道恶魔确实存在,而且无处不在。这样说吧,任何人都有可能今天还是正常人,明天就变成恶魔了,连你也不例外。被恶魔盯上后的某一天,我竟然拥有了超能力。我可以跑得飞快,可以在水下呼吸,还和龙一起飞翔。我甚至学会了隐身。我没发疯,我说的都是真的。”——埃洛伊·莫尔诺《隐形人》

引子

那是个血色的下午。

废弃的蔬菜大棚里,三个农村少年已然被恶念烧红了双眼,他们挥动着铁铲,一下接一下,朝另一名少年狠狠打去,鲜血、惨叫、狞笑、哀告……或许,被害者此刻的哀告,越发激起了施害者骨子里的暴烈和残忍!最后,面目破碎、了无生气的被害者被掩埋在了这个大棚里……直到民警拿着微信转账记录找到三个小恶魔,血腥暴虐的凶案事实才渐渐展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邯郸三名初中生残忍杀害同学,这起耸人听闻的恶性案件一经多个媒体公开报道,便引发了社会前所未有的高度关注。这也是自2021年3月《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刚刚过去三年,刑事责任年龄再次被推到风口浪尖。

这或是一次有预谋、有分工的作案。施害者事先寻找杀人埋尸的“有利位置”,将受害者小光约到了这个隐秘的地点,然后一个人在外把风,一个人看住老实怯懦的小光,另一个则跑去拿凶器——那把沾满受害者鲜血的铁铲。杀人埋尸后串通应对,案发后还能保持沉稳甚至向警察撒谎。一系列的举动,与那些成年杀人犯相比,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几年前有一个新闻,某入室抢劫者本来要持刀伤人,看见屋里惊慌失措的老人酷似死去的祖母,顿生恻隐之心,最终只谋财而没有害命。

据“红星新闻”报道,邯郸被害少年家属委托的律师臧梵清接受采访时称:“不光是面部,还有颈部、背部,都有非常严重的、尖锐物体巨大冲击导致的创口,有的(伤口)长度达七八厘米。”“之前网上有些言论说,受害者是被埋在土里导致的窒息,这是不对的。尸检中可以清晰地看出(受害者)口腔里有大量的血液,但并没有泥土,气管中也没有发现吸入性的气体,说明(受害者)并不是在死亡之前被埋的……”

可想而知,小光临死前曾遭受何等非人折磨。

与此相对应的,是网上流传的几张图片,关于三个犯罪嫌疑人在羁押中的状态和表现。图片上,一个孩子双手插在兜里,歪在长椅上若无其事地睡觉;另一个孩子面上表情能看出有心事,但却不见任何恐惧和悔意。于是,有网友惊呼:这哪是十二三岁的初一学生,这分明是冷血的杀人恶魔啊!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种种事实表明,这起世所罕见的恶性案件虽然发生在校外,却是校园霸凌的延续。

“一些证据都清晰地显现出存在严重的校园霸凌行为。包括一个细节,就是孩子(受害者)在3月10日(下午)的4点10分,手机支付了190元给犯罪嫌疑人,是孩子手机上全部的零钱。孩子是自愿支付的,还是被迫支付的,这个细节就很有问题。”臧梵清说。

另据“津云新闻”报道,镇里只有一所中学,就在村里,适龄的孩子大多在这里上学。小光和那三个凶手都是同学。关于小光,村民们评价:“经常在路上看到他,挺乖巧的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常到小超市买点‘零嘴儿’,平时很少看到他和别人闹,挺老实的孩子。”小光的父母已经离婚,且都在外地工作,他跟着爷爷奶奶在一起生活。同学们知道这起杀人案都很震惊,完全想象不到,因为他(小光)在学校学习一般,就是普普通通的学生,怎么会成为这起杀人埋尸案的被害者?

有同学说,小光从上初中就和张某是同桌,后来调开过,但又调回来了。在他的记忆里,小光在学校的时候,就被张某等三人欺负过,“一起去厕所的时候,就把他锁在放打扫工具的一个小屋里。上完厕所后,再把他放出来。”小光父亲表示,寒假的时候,孩子就曾告诉他“不想上学了”。之前以为孩子贪玩,并没有当回事,还鼓励他好好上学。老师也为此给小光父亲打过电话。寒假结束后没几天,小光再次对爷爷奶奶说:“我不上学了,叫我去地里干活吧。”

“邯郸三名初中生残忍杀害同学”,在自媒体于互联网时代异常兴盛活跃的大背景下,舆情不断发酵,再次引发公众对“校园霸凌”这个热门话题的关注讨论。在这一大波舆情里,参与讨论的人,来自社会方方面面,有知名律师、心理学专家、网络大V、普通百姓……是的,这里用了“再次”这个词。关于校园霸凌及其严重后果,这些年来,屡见于社会新闻,却常常刚有热门和关注度,很快又泯于其他“重磅新闻”。网上搜索近些年媒体曝光的校园霸凌事件,形形色色,桩桩件件,皆令人发指。或是数个女生对一个女生的掌掴侮辱;或是校园一角,数名少年对一名身单力薄的少年的群殴;或是数名霸凌者用11盆开水烫向被霸凌者……这些事件中,相当一部分是《刑法》定义下的故意伤害,且手段特别残酷,性质特别恶劣。

也就在“邯郸三名初中生残忍杀害同学”发生前的一个月——2024年2月1日上午8点3分,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内,13岁男孩小伟的器官捐献手术开始进行。据医生介绍,手术完成后,小伟的器官和组织将至少帮助7人重获新生。

是的,除了被同学重伤的脑部,小伟的身体器官都是好的。肝脏、肾脏、肺脏、眼角膜以及其他血管组织,都将捐用于临床医疗、医学教学和科学研究。

早在2023年12月23日,经过19天的抢救,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第一次判定小伟脑死亡。“那时候就有医生和身边的人跟我说了器官捐赠,说是可以帮助其他人。”小伟父亲说,但当时家属不愿放弃最后一丝希望,坚持继续治疗。2024年1月,医院又进行了一次脑死亡判定,一家人才开始考虑如何让孩子善终。根据相关捐献规定,2024年1月28日,小伟转院至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准备器官捐赠事宜。1月31日下午,经过第四次脑死亡判定后,家人正式为他办理器官捐赠手续。

“我的孩子从小到大都很善良,到最后还是个善良的人。”2023年11月,小伟还跟父亲说,等满18岁就去当兵。如今,小伟只能用另一种方式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这是《重庆晨报》等媒体报道的一个“特殊”的器官捐献故事。大善并不能掩盖大恶。有人因为这次捐献重获新生,而小伟年幼的生命却因为校园霸凌戛然而止,这让人多么悲恸与愤怒!

2023年12月6日,有网友爆料,广东阳春市某中学一名学生被三名学生殴打成了“植物人”。网友发布的几张阳春市人民医院的门诊记录、病历等显示,被害者小伟今年13岁,有“深昏迷”症状。阳春市人民医院2023年12月4日的一张门诊记录显示,小伟被诊断为脑疝、脑出血,拟收入ICU准备急诊手术。据“阳春融媒”微信公众号消息,2023年12月6日,阳春市教育局发布情况通报,12月4日(星期一)上午,某中学发生一起学生被同学打伤事件,1名学生受伤送医院救治。这个恶性伤害事件在当时并没有引发大的舆情和关注度。据悉,经多次沟通,校方已同意进行民事赔偿。下一步,小伟家人与聘请的律师将继续跟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根据《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情况下,才应当负刑事责任。这表明,对于这些特定的犯罪行为,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如果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也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由此可以看出,虽然未成年人在一定程度上享有刑事责任的减免,但在犯下特定严重罪行时,法律也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和可塑性,法律也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犯罪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原则。

因此,在诸多性质恶劣的校园霸凌事件中,那些冷血残酷的加害者因为“未成年”,往往没有受到法律的真正惩戒,而“被害者”,同样是“未成年”,那么,法律又该如何保障他们的权益呢?

年轻人犯错误,上帝都会原谅。然而,犯下恶毒罪行的校园霸凌者真的能够被原谅吗?看看这些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吧,他们冷漠自私、手段残忍,且心理素质超强。被人们知晓的所有细节表明,他们的身份就是“恶魔”,或者处于“成长期”的“恶魔”。常识告诉我们,等待恶魔的,不应是原谅或者和解,而是警诫和严惩。

小光父亲曾全程参加儿子的尸检。2024年3月18日凌晨5点多,他在社交平台说:爸爸全程陪了儿子四小时,比想象的还要残忍,爸爸没有害怕,只有心疼和愤怒,等爸爸给你报仇!

报仇固然不可取,做父亲的人更应该好好保重。但是,我们的法律,能不能从这起极端恶性案件以后,对未成年的加害者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严惩,给未成年的被害者和他们的家人一个慰藉和交代?

我们也想知道,为什么校园里花朵般的孩子会化身为恶魔?还有,我们,我们的社会,怎样才能保护到他们——我们单纯善良的孩子,不让他们因为校园霸凌而在花季里凋零?

一、隐秘的一角

什么是校园霸凌?在网络公共平台,教育专家们给出了如下的回答:

校园霸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的,学生之间持续、重复发生的伤害行为,这些行为可能是个体对个体的欺凌,也可能是群体对个体的欺凌。校园霸凌的形式多样,包括言语霸凌、肢体霸凌、物理霸凌(如破坏财物)、关系霸凌(如孤立冷落)和网络霸凌等。随着移动网络及社交媒体的普及,网络霸凌变得更加常见,比如通过网络发布关于受害者不恰当的言论。校园霸凌的受害者可能会经历身体上的伤害、心理上的敏感和猜疑、情绪抑郁等问题。同时,霸凌者自身也可能遭受性格暴躁、易怒等消极影响,妨碍与同学的正常交往。

同时,专家也指出,校园霸凌的存在,不仅对受害者造成伤害,也会“污染”学校的学习、生活环境,引起个别学生效仿,导致其他学生缺乏安全感,影响学校的管理和正常教学活动。因此,对于校园霸凌,社会各界包括政府、学校、家庭等都有责任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和干预。

那么,本应和谐温馨的校园,为什么会有“霸凌”或者“欺凌”这种现象出现?

带着这个问题,我走访了数位心理学专家及心理咨询师——他们当中有人长期从事青少年心理咨询。其中一位叫作何梅的心理咨询师曾接待过一位少女的来访。这位少女患有严重的睡眠障碍,独睡的她越来越不能承受夜晚入梦的恐惧,总在即将进入睡眠状态时大脑条件反射般地苏醒,直到天边有一丝微亮透出。一个晚上,她最多只能睡上三四个钟头。少女开灯睡觉的习惯,是从初二的时候开始的。有一天,因为一点小摩擦,班里几个男生很凶地对着女孩吼了几句侮辱带恐吓的话,可怜的女孩受到刺激,从那天夜里就开着灯睡,一直发展到后来开着灯都通宵不合眼。这位少女的困境,与同学的欺凌紧密相连。

“校园霸凌并非突发事件,它源于多种原因,比如社会竞争、互联网高速发展、家庭教育、社交环境等等。要知道,我们的校园并不单纯,投影着各种社会问题。”何梅说,“此外,我们的生命教育是薄弱的,很少让孩子知道生命宝贵而脆弱。”

因此,何梅一直在自己的心理学讲堂上对少男少女们进行“生命教育”——珍爱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

其他专家也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校园是一个“小社会”,学生们可能因为学业、外貌、家庭背景等方面差异而成为被攻击对象。现代科技的普及使得网络欺凌变得更为常见,也加剧了校园欺凌的复杂性。

——家庭教育、社交环境等因素可能影响学生形成“正面行为模式”,导致欺凌行为的滋生。如果父母把主要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塑造孩子的正面行为,当孩子的正面行为越来越多,越来越强大的时候,他就会从自己的正面行为中获得快乐和满足,那么,他的负面行为自然就没有必要存在了,孩子也就不需要通过负面行为吸引他人的关注或者发泄自己的负面情绪。相反,如果父母把主要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了纠正孩子的错误行为上,那么,一方面,父母没有多余的时间来塑造孩子的正面行为;另一方面,孩子的这些负面行为会被强化,并让他们感到压抑和不快乐。这样更加容易导致孩子不可控制地制造出更多的负面行为,包括对其他同学的欺凌。

一位儿童心理学家告诉我,确实有“天生就喜欢欺负别人”的小孩。他举了一个例子:某小学三年级有一个“大块头”,常常欺负班里的同学,凭借着体重优势,动不动就把别的孩子死死摁在墙角。被欺负的孩子如果反抗,就会被“大块头”揍得鼻青脸肿。家长们向老师告状,向“大块头”的父母索赔,老师和父母都对“大块头”进行了严厉的责罚——据说,他的做“包工头”的父亲,把他捆起来暴打一顿。但时隔仅仅几天,“大块头”变本加厉,不仅欺负同学更加频繁,而且下手更狠,甚至用书包砸伤了一个女生的头。

这位儿童心理学家认为,“孩子喜欢欺负别人”有三个原因:

第一,表情识别能力差。国外有研究者在少年监狱中做过表情识别测试,他们想看一看,是不是真的有生来“向恶”的孩子。所谓“表情识别测试”,就是拿一些人脸表情的照片,让孩子去识别他们的情绪,是高兴还是生气,是悲伤还是惊恐。令人意外的结果出现了,在表情识别测试中,这些少年罪犯的得分非常低,而且大部分人得分为零。

为什么这些少年对于面部表情的识别这么差?因为父母几乎没有教过他们情感表达。冷漠和打骂,是这些父母与孩子相处的日常,这导致孩子对于情感的认知能力几乎为零。甚至,有些孩子的身边缺失父母。

所以在测试中,少年罪犯会把生气识别成高兴,把恐惧识别成欣喜。这就是他们在校园霸凌事件中狠毒冷酷的原因之一——被霸凌的那一方,无论是生气、恐惧还是悲伤,他们都认为是“开心”,这成了纵容他们行恶的动力。

第二,家庭里代代相传的“恶”。自小到大的耳濡目染,惯于家暴的父亲把对暴力的崇尚,潜移默化传给孩子;情绪化、坏脾气、遇事不愿沟通的家庭主妇,让孩子迷上在欺凌中倾泻情绪。

第三,孩子对于满足感的偏差,也是他喜欢欺负别人的原因。心理学家汤姆森博士的一本书中,描述了一个案例:学校里有个小胖子,原本没有什么攻击性,但在一次和同学们打闹的过程中,把另一个弱小的男孩推倒了。那个男孩一瞬间表现出的恐惧,让这个小胖子突然有了前所未有的满足感,以至于他渐渐喜欢上了这种感觉——让别人恐惧害怕的感觉。后来,他对班里比他弱小的同学都习惯使用暴力,同学们也因此害怕他,这反过来又助长了他的满足感。久而久之,周围同龄人与他的积极互动越来越少,在学校群体中,他充当了一个霸凌者的角色。

“相当一部分孩子做出残忍行为有两种原因,要么是他觉得自己很糟糕,要么就是他努力想让自己好受点。当别人变得糟糕时,他就会好受一些。这种心理满足感的偏差,如果不及时调整,就可能出现恶性的校园霸凌事件。”专家告诉我。在某主流网站的“心理”板块,我也看到了与之类似的观点。

除了请教专家和心理咨询师,我也在“知乎”上提出了相关问题:为什么会出现“校园霸凌”?

“知乎”时不时会出现来自民间的睿智回答,这次也不例外。有人作答:“校园霸凌来自人性中天然的‘恃强凌弱’。因为人类的进化历史,是一部残酷的斗争史,强弱的概念早已刻入人类的基因,校园这个‘小社会’也不例外。所谓霸凌,就是力量较强一方恶意伤害弱小一方的行为。”

作为中国心理学会校园欺凌与暴力防治专委会副主任,刘俊升从事该方面研究多年。在他看来,识别校园欺凌时,需要把握的核心特征有四点:蓄意伤害、以强凌弱、重复发生、遭受痛苦。

调查数据显示,全世界约1/3的儿童遭受过校园欺凌。2023年,华中师范大学教育治理现代化课题组的调查结果显示,中国中小学生校园欺凌的发生率为32.4%,调查指出,校园欺凌可能发生地点有“教室、过道、校车、操场角落、校门口偏僻地方、厕所”等。同时,校园欺凌存在性别差异和年龄差异,“小升初”的年龄段恰是欺凌发生的高频时期。中国青少年预防犯罪研究会的一项调查显示,有57.95%的受访者表示曾遭受过校园霸凌,其中50%以上的受害者当时年龄在14至16岁之间,中学已成为校园霸凌发生的主要场所。调查还发现,年龄越大的学生,反而越不愿意向成人求助,背后的原因,或是感觉丢人、认为自己无能、担心他人觉得自己是告密者、希望自己去独自解决,或是认为大人无法帮到自己。

值得一提的是,相关调查表明,被欺凌的孩子中,仅有27.2%的家长怀疑或发现孩子遭受欺凌。就像当下屡屡发生的击穿公众心理承受底线的校园霸凌事件,受害者的家长常常都是出事后才知晓先前情况,或者此时才把事件的发生与之前孩子身上发生的种种异常联系起来。与之相对应的,那些残酷的加害者的家长,则对自己孩子在外展现出的“恶魔”一面,似乎毫不知情。

在律师朋友的帮助下,我见到一个霸凌者的母亲。小岗,这个年仅14岁的霸凌者,与几个“马仔”一起,放学后,像往常一样在一条背街里拦住同学小华的去路。因为小华拒绝再给他们“买雪糕”的钱,他们狠狠打了小华一顿,直到有路过的大叔喝止。以往,小华总是小心翼翼地瞒住自己身上的伤痕,或偷偷涂抹药膏或吃下云南白药,这次却再也瞒不住了,他在群殴中受了重伤,脾破裂,被送进医院急诊手术。小岗及几名“马仔”的父母付出了近二十万元的高额赔偿,小岗也被送进了专门学校实施监管。小岗母亲告诉我,她的儿子平时很懂事,甚至会抢着干家务活,学习成绩也不错。因为她是单亲妈妈,在菜市场有一个鸡鸭档口,平时难免会与周围摊贩磕磕碰碰,小岗如果遇见这样的情形,会立马站出来,给母亲撑腰。后来,我走访菜场里与这位母亲熟识的摊贩,有人告诉我:“小岗这娃娃很凶的。有一次我和他妈为了摊位越界的事情发生争吵,小岗放学赶来,一脚踢翻了我的一篮番茄,然后狠狠瞪着我,那眼神让人害怕。”

有人认为,校园霸凌几乎都出现在中小学阶段,大学里似乎不存在这种情况。因为,大学生多数已成年,况且能通过高考进入大学,多少都有一些法律常识,知道搞校园欺凌特别是暴力霸凌,轻则退学,重则判刑。所以,只要不是一时“热血上头”,都不会主动闯祸。而且,大学生的压力,可以通过运动、游戏、谈恋爱等多种渠道来缓解。

值得关注的是,大学里欺凌事件或许不多,故意伤害甚至“预谋杀人”却一直都有,例如2004年的马加爵案、2013年的复旦林森浩投毒案,以及发生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仍疑窦重重的朱令铊中毒事件。其中,被告人马加爵、林森浩被判处死刑已执行。

有一种观点是,大学里的伤害事件基本与校园霸凌无关,大部分情况下,是被害人有意或者无意间戳爆了加害者的“心理爆破点”,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就像“马加爵案”,据一些媒体报道,凶案的导火线,就是几个同学打牌时,室友邵瑞杰无意说的,“没想到连打牌你都玩假,你为人太差了,难怪龚博过生日都不请你……”寥寥几句话,使得来自广西农村的马加爵动了杀念。

也有人认为,相比于中小学,大学生群体的霸凌手段更为隐蔽,孤立、冷暴力、搞小团体,直至“寝室内斗”。面对这些情况,校方常常首选“息事宁人”。“成年人啦,要学会处理好人际关系!”“你要把事情搞大吗?还想不想拿毕业证了?”有时候,某大学生的诉求仅仅是让“欺凌者”写一封“道歉信”,结果却换来一堆误会和指责。所以,在大学里,霸凌并不是真的消失了。

“也是在那时,她们意识到,要成为恶魔不需要做什么特别的事,有时候什么都不做就足够了。”埃洛伊·莫尔诺在《隐形人》中写道。

让初中女生小珍崩溃并一步步陷入抑郁症泥沼的,只是那些鄙夷的眼神和刻薄的话语。

胖瘦虽是个人的事,却逃不开外界的评论指点。学校里的同学攻击小珍的“点”,是肥胖。事实上,小珍并非真正的肥胖,只是青春期略略显出的丰腴而已。“胖妹”这个绰号,既是个标签,更是恶意满满的把柄,“班级里,大家都可以随心所欲地用这个绰号狠狠戳你。”

言语的伤害无孔不入,轻蔑与侮辱如影随形。渐渐地,小珍总感觉有人在背后悄悄嘲笑自己,说她长得胖,不论怎么装扮都难看。小珍被一种奇怪的恐惧感笼罩着:下雨天,她偶尔会惊惧地发现离家不远的一棵大树上,蹲着一个半透明的“白影”;平日,独自行走的话,觉得有人在身后跟踪,她走得快,“跟踪的人”走得快,脚步窸窸窣窣的,她停下脚步,“跟踪的人”也停下脚步,但她始终不敢回头一探究竟。

初三的时候,小珍遭遇了同学又一次公开的嘲讽攻击,这一次,怒气上头的小珍与那个言辞锋利的女同学发生了激烈冲突。

“她跟我打赌,说我没那个胆气,不敢动刀子。结果不知道从哪里上来的勇气,我顺手从一边摸来一个刀片,闪了闪,一下子在自己的手腕上拉了条口子,鲜血直流,刚才还在得意扬扬耀武扬威的某某人,还有一大群翻着白眼等着看我笑话的同学,全部吓得惊叫,然后作鸟兽散。”锋利的刀片割破肌肤,很疼。

“第一次在那些平时惯于欺负我的人的围观下,干脆利落地用刀片自残,听到她们突如其来的尖叫声,我竟然没怎么感觉到疼痛,甚至,还有一丝快感,与反击和复仇相关的快感。”

这之后的一段时间,小珍感觉,当面表现蔑视态度或者背地说坏话的人少了很多,大家似乎都“怕”她。她小心翼翼地学习生活,缩手缩脚察言观色,尽量不去招惹“非议”。但不久,她发觉自己对所有的事物都提不起兴趣,没法快乐,严重失眠——常常半夜莫名其妙醒来,然后再也睡不着。她病了。然而这仅仅只是一个开端。“抑郁症”继“肥胖”之后,又成为她遭受同学言语欺凌的一个“点”,“尽管转了学,但我得病的事,无论如何都会被人知晓,然后开始新一轮痛苦的循环。”直到21岁,在医院以及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下,小珍才渐渐康复。从始至终,除了她自己承受痛苦,没有人为此负责。

我聆听过小珍的讲述,也亲身经历过类似的痛苦。

1997年,我念高二,因为头发突然斑秃又戴了一副厚重的近视眼镜,所以深陷青春期的至暗时光。这样的外表,在同学当中尤其是男同学那里饱受嫌弃。唯一的优势是,我的功课还不错。我的同桌,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孩,经常在作业上得到我的帮助,待我很友善。我受到更严重的攻击是在这个男生转学之后,关于我“暗恋原先同桌某某某,人家被吓跑”的谣言不胫而走——造谣者是一个18岁的“留级”女生,生得漂亮,人缘很好。很快,关于“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嘲笑在班里男女同学间盛行,后来由班里男生率先开始,后来发展到整个年级的男生,见到我就是无端的嘲讽谩骂。有老师目睹我无缘无故被一群男生叫骂,很是愤慨。她把我叫过来问话,然后提出要让领头的男生请家长。我慌乱地拒绝了她的提议。因为我担心,这件事一旦激化,我会彻底被同学们孤立,甚至没有人愿意和我说话,这些是我无法承受的。

心理学研究表明,女性尤其害怕被孤立。如今还有一个惊人的发现:一个女生在网络社交朋友圈晒出一张大家一起游玩的照片,其内心深处的真正目的不是纪念,而是告诉那些没来的人——看,我们一起出来玩了。

最终我是如何摆脱那些侮辱攻击的?许多年过去,我几乎忘了。只是清楚记得,在寻医问药治好斑秃不久,我一度换上隐形眼镜,虽然因为不适应而迎风落泪,整体形象终究变好了一些。但是,哪怕今天,我的性格依然敏感,甚至生成了“讨好型”人格。这些,都是少女时代的心理创伤留下的“后遗症”。

“我就给他点颜色瞧瞧,瞧他那副样,他能把我怎么样?”

“我不过就骂她几句,她自己找骂,又能把我怎么样?”

那些毫无顾忌的话语,漫不经心却恶狠狠地刺向被欺凌者,将他们的身心刺得千疮百孔。校园里的欺凌者却乐此不疲,并从中获取愉悦的感受。心理学家认为,语言欺侮是最基本的校园霸凌。但在很多大人眼里,这哪算是什么霸凌呀,不过是同学间的小打小闹罢了。更有甚者觉得,计较这些就是无理取闹——一个学生,有这些矫情的时间,不如好好看书做作业。

长期以来,我们有意无意放任着阴暗在校园里一点点滋生并蔓延,到底要怎样才算达到真正的校园霸凌呢?是要肉体受到伤害?是要施虐手段如酷刑般令人发指?还是要有孩子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这样,我们才会真正重视吗?!

“他这样的货色,生来就是挨揍的。我们一起上!打他!”

12岁的小鹏,父母都没有稳定的工作,夫妻俩在夜市开了一个臭豆腐摊。小鹏知道家里的艰难,常常做完作业就去父母那里帮忙。久而久之,在“臭豆腐”气味的熏染下,小鹏身上隐隐约约携带一股子“异味”。刚开始,只有几个人私下议论他“身上臭”,说“离他远点”,真正发展到校园霸凌,还有一件事作为重大转折。

一次,班里发起了“秋季研学”活动,去一个科技公园参观并集体吃火锅,每个人需要缴费120元。活动属于“自愿报名参加”,家长们在班群里代表孩子“表态”。小鹏父母刚刚按揭了一套房子,生意艰难,每月要还房贷,他们觉得花上120元去“玩一趟”划不来,于是不顾小鹏的哭闹,第一个在班群里表示“不参加”。和以往一样,班里的活动,几乎没有人主动缺席,这次不参加的,只有小鹏和另一个要参加市里比赛的同学。同学们都对研学充满期待。就在研学即将开展前的一周,活动突然因故取消,同学当中流传着“小鹏的母亲打电话向教委举报”的说法,尽管班主任已经公开说明“取消是因为六年级课程紧张”。从那时开始,同学中间就充斥着对小鹏的不满,“他是叛徒”“他一个人害得全班都不能出去玩”,这样一来,“身上臭”这些问题就一并被“清算”。有同学提出:“这小子该被收拾了。”之后就有五六个男生,自发组成了“打狗队”——他们把小鹏称为“讨厌的臭狗”,抓住时机就欺负他。

他们在放学路上拦住小鹏,搜走他身上所有的零花钱,夺下他背着的新书包,在上面狂洒可乐汁。小鹏母亲看到花了上百元买的新书包,上面是大片大片的污渍,气得拿起晾衣叉狠狠打他。小鹏不敢告诉母亲真相,因为母亲会因为他的无能而责怪他。“打狗队”会在课间十分钟把小鹏逼进卫生间,两三个人把他按在墙上,为首的那个用门边清洁工打扫用的刷子,在便池里蘸上他刚尿出的小便,然后把散发恶臭的刷子伸到小鹏的嘴边,“要么你喊我爸爸,然后学狗叫,要么你尝尝尿味道。”……临近校门的那片人迹罕至的小花园,也是那些人向小鹏施虐的“好地方”。他们剪下带刺的藤条抽打小鹏的手臂和臀部,那些被毒刺伤到的地方又红又肿,小鹏妈妈以为孩子惹到了马蜂或者起了荨麻疹;他们把从草叶上捕捉的青虫扔进小鹏的衣裤里,看他难受的模样,乐得哈哈大笑;他们点燃一支从大人那里偷拿的香烟,一人一口吸着,一边呛咳一边装出大人那般享受的模样,得意扬扬地朝小鹏脸上吐烟圈。香烟实在很难吸下去,就有人拿着烟屁股朝小鹏身上戳过去,小鹏惊叫一声,立刻闪躲,却让那几人大怒,“打死他!”一阵拳打脚踢……

2024年,17岁的小鹏已休学一年多,正在某精神卫生中心治疗“躁郁症”。医生说这种精神疾病跟遗传和基因有关,外界刺激只是起到了加速作用。但小鹏却对那五六个人欺负他的细节念念不忘,我与小鹏隔着一道铁栅栏,他战战兢兢讲个不停。

“我记得,老师在课堂上说,你这样的人,真的没有什么价值,从小开始,就是消耗父母、消耗老师、消耗国家,就该被教训。同学知道老师不会维护我,所以他们怎么做,哪怕再过分都可以。”16岁的小亮说。

小亮的父母都是某科研单位的职工,父亲甚至是一位高级工程师。这对高知夫妻一直很重视孩子的学习,可无奈小亮的成绩就是上不去。小亮小学时成绩就很差,“小升初”毕业考试也是勉强通过,因为家里提前购置了“学区房”,才入读某知名中学初中部的“业主班”。在这所一心抓“升学”的初中里,“业主班”属于“最低等级”的班次。学校的歧视,任课老师的嘲讽,家长的严厉,使得一些原本就不安分的少年开始寻求情绪的发泄口,老实木讷却学习成绩“拖全班后腿”的小亮,渐渐成为他们实施霸凌行为的目标。

“你有本事去告老师,看看老师会不会维护你,你这个全年级倒数第一名。”午休时间,几个男生把小亮挟持到教学楼五楼一个废弃的资料室,用暴力逼着他把身上所有的零钱交出来,又把他脖子上挂着、藏在内衣下的小金佛一把扯下来,扔在地下拼命踩踏,直到小金佛变形,几个人才大笑着扬长而去,只留下小亮站在原地号啕大哭。那个小金佛是已去世的奶奶生前专门留给他“保平安”的,是奶奶给他的念想。小亮告诉老师,老师却说:“你自己要争气,学习成绩拿得出手,谁敢欺负你。”小亮也曾跟父母委婉含蓄地讲过,学校有同学“针对”他,但却换来一通批评:“你到学校是去读书,还是去跟同学搞关系?”后来,小亮发觉这几个人只要拿了钱就会“手软”,他就常常主动拿零花钱或压岁钱去讨好他们。但即便如此,那些男生也常常以欺侮他为乐。圆规、直尺、课本、作业本……小亮的东西总是突然不见,而且是最需要的时候,比如临考试前。之后,这些东西又会突兀地出现在讲台上的桌洞里,甚至是教室的垃圾桶里。那几个人哈哈笑着,大声告诉其他人:“看,那个傻子,又被我们搞了!”也有极其恶心的事情发生,“有一天放学,他们抓住了我,然后朝我嘴里塞了一块爬着几只蚂蚁的饼干。”

最终,这场持续两年多的校园霸凌,直到初中毕业各奔东西才宣告结束。小亮进了一所中等职业学校。他告诉我,他最怕的,是在“情况更复杂”的职高继续遭遇霸凌。

在学校里,孩子外貌条件不好、学业成绩不佳、家庭经济条件差等情况都易遭遇校园霸凌。同时,孩子身上的某些性格特质也会被霸凌者盯上。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教授认为,一些孩子身上具备着“被欺凌”的因子,在校园中极其容易受到不公平的对待,比如,性格孤僻、不合群,或者性格过于柔弱、胆小,以及家庭不完整,身处单亲家庭。

《中国青年报》就这方面话题采访过心理咨询师严艺家和贾洪武。

有一种观点认为,在校园霸凌事件中,欺凌者一定察觉到了被欺凌者心中那种被强烈抑制的攻击性。严艺家表示,这个观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从精神分析发展心理学的角度看,‘不闹脾气’可能意味着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没有很多空间去学习建设性地表达内心,包括攻击性在内的负面情绪,而欺凌者往往习惯用破坏性方式去表达攻击性及负面情感。”在后者的眼中,前者就像“小绵羊”一般好欺负。

严艺家认为,具有以下三种特质的孩子更容易成为被欺凌对象:一是在肯定的声音中长大,父母往往会夸赞其“好带”“不怎么发脾气”;二是习惯被安排生活,缺乏独立做主和说“不”的能力;三是身心常年遭遇粗暴对待,渐渐习惯被持续侵入身心边界的体验,并在人际关系中无意识复制这种关系。

在心理咨询过程中,湖北省心理卫生协会理事贾洪武曾接触过不少遭遇过校园欺凌的孩子,其中一部分有抑制自己攻击性的倾向。

贾洪武认为,有的孩子接受了“反暴力”教育,但不明白该在他人侵犯到何种界限时反击。他曾开导过一个信奉“和平主义”的孩子,这个小孩在学校经常被恶意骚扰,却因为“道德感”不愿以激烈的方式反击。接受心理咨询后,孩子激烈地反抗了一次,才让自己脱困。

“还有的孩子,家庭条件不太好,或是留守儿童、离异家庭子女,认为自己无法获得良好的保护,不愿与人起冲突。”贾洪武说。这让孩子养成了讨好他人、回避矛盾的性格,遭受欺凌后甚至抗拒、害怕与人交往。

然而,贾洪武不认为被欺凌和抑制攻击性倾向之间存在必然联系,因为遭受欺凌的孩子也有没有压抑攻击性的,只是他们没有反击成功的能力。在贾洪武看来,遭受欺凌的孩子大多具备三个特征:缺乏良好的人际关系、发育较晚以及无法及时得到家庭的援助。其中,人际关系是最主要的因素。贾洪武曾见过一个小学时期多次转学的小孩,因为有些“土气”,常被欺负。欺凌者人多势众,他不敢反抗;作为转校生,他与其他孩子不熟悉、没有交情,也没有人站出来制止欺凌。

除此以外,身患残疾尤其是智力残疾的孩子,也常常是校园霸凌的受害者。一位母亲告诉我,她的脑瘫女儿小芳,从小学到初中按照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要求“随班就读”。虽然小芳的成绩还算跟得上,但一瘸一拐的走路姿态时时让人侧目,所以她很担心女儿在学校被人欺负。虽然班主任老师专门跟同学们说过,要关心尊重身患残疾的同学,但年级里还是有人盯上了小芳——其他班的几个女孩子,常常在教学楼的走廊上拦住小芳,嘲弄她一通之后,用手重重地拍她的头,说是给她“治病”。好几次,她们把小芳关进厕所蹲格的狭小空间里,任凭小芳哭着哀求,用力拍门……为了保护女儿,小芳妈妈决定辞职陪着她上学。

“是的,我就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我陪着女儿上厕所,那些学生时不时忌惮地看我几眼。”

再看看那些霸凌者。很多人会误以为他们平时就是一群喜欢惹是生非的“坏学生”,但事实并非如此。他们当中,有一小部分的确是班级里有名的“小霸王”,或者小小年纪就成了“小混混”,但大部分是平日看上去普普通通的“学生仔”,有的是长相漂亮、打扮入时的女孩子,有的甚至是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的班干部。在我采访到的一起校园霸凌事件里,带领四个高大男生,把一个平时“看不顺眼”的同学鼻梁打断、牙齿打落的,正是这个班的班长。这个高一年级的班长,从小学到高中一路保送,他是父母和学校的骄傲,也在同学当中享有极高的威信——有“兄弟伙”在外面吃饭遇到了事,大家也请他前去“摆平”。正因如此,他在同学当中几乎“说一不二”“指哪打哪”,“谁得罪了他,没有任何辩驳的机会,只能等着挨整”。

作者/梁鸿鹰

编辑/张婷

校对/翟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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