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记者张建波)妹妹未满婚龄,冒用自家姐姐身份登记结婚。20年后,姐姐要求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几经波折,姐姐只得来到法院起诉妹妹一家。
2003年,张某丽(姐)、张某群(妹)姐妹俩,从江西来无锡打工,租住在郭某家中。彼时,郭某是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张某群年方二八,两人情窦初开,相处中暗生情愫,私定终身。
2005年,张某群怀孕,眼看肚子要大起来,但不满20周岁无法登记结婚。想到自己和姐姐住在一起,就想了个主意:偷拿姐姐张某丽的身份证,和郭某在无锡当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结婚登记。
2006年,姐姐张某丽在老家江西,与相恋多年的男朋友戴某办理结婚登记。因为当时婚姻登记信息尚未全国联网,江西当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没有发现张某丽的身份信息已被登记结婚的情况,便为其办理了婚姻登记。
2022年,张某丽与戴某感情破裂,来到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经网上查询,当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发现张某丽在无锡有其他结婚登记信息,无法办理张某丽和戴某的离婚登记,并将相关情况告知了张某丽。
为此,张某丽特意来到无锡,几经辗转找到无锡当地民政局查询档案,才发现原来是自己的妹妹冒用了自己的身份证进行结婚。张某丽找到妹妹质问,妹妹张某群马上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并表示愿意帮助张某丽撤销被冒用身份登记的结婚信息。
但姐妹俩经多番尝试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张某丽只能以妹妹张某群、郭某为被告,向无锡市新吴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张某丽与郭某于2005年办理的婚姻登记行为无效。
法院基于查证的事实,建议无锡某民政局撤销该局2005年作出的张某丽与郭某婚姻登记。之后,无锡当地民政局立即组织审查、研讨,撤销了张某丽与郭某的婚姻登记信息。至此,张某丽19年被冒名结婚的问题终于被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