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双向奔赴还是分道扬镳,这个案子讲透了

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 2024-09-14 17:17:20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黄欣然通讯员夏新予

工业园与企业的关系犹如房东与租客,难免因租赁产生摩擦。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原告是洗水工业园,被告是经招商入园的服装洗水企业(洗水:一种服装加工工艺)。双方都是营商环境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案件的审理和判决需要权衡各方利弊。

近日,记者走进芦淞法院,详细了解了这一案件背后的故事。

2020年,株洲一家洗水工业园与某服装洗水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7年半的厂房租赁合同,双方本应愉快合作,不料却因一系列管理问题闹得不可开交。

洗水公司私拉电线、私自安装分表等行为违反了租赁合同中的规定,还因欠薪,员工围堵了工业园大门,严重影响了园区正常管理。2022年9月,工业园将其告上法庭。

在芦淞法院的组织下,双方握手言和。但条件是,洗水公司得按时支付律师费,并且保证以后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如果再出现违约行为,工业园有权起诉解除厂房租赁合同。

然而,好景不长。当年11月,洗水公司又因欠薪问题,让员工再次围堵了园区大门。

这次,工业园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而洗水公司面临经营困境,希望园区考虑其实际困难。

“根据此前调解达成的协议,如果因为洗水公司自身原因,出现围堵园区大门事件,工业园并不能直接单方面解除合同,而是享有相应的诉权,至于合同能否最终解除,由法院根据厂房租赁合同、园区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判定。”该案承办法官李叶舟表示。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厂房租赁合同没有对围堵园区大门相关事宜进行约定,而园区试行的管理考核办法虽然规定了禁止闹事、堵门堵路等情形,但明确规定一年内违约5次才可终止合同,11月堵门事件发生后,再未发生欠薪或员工闹事情况,洗水公司继续使用园区厂房进行生产并支付租金,履行了租赁合同的主要义务,没有达到解除租赁合同的约定条件。

最终,芦淞法院驳回了工业园的诉求。

“本院没有支持工业园的诉讼请求,以相对平稳和谐的方式暂时搁置纠纷,原因在于,如果简单粗暴地就案办案、机械办案,将会导致洗水公司经营停摆,继而产生员工失业等后续问题,不仅不利于企业和园区的正常经营,还会引发新的矛盾纠纷。”判决生效后,李叶舟进行了回访,“洗水公司积极整改,至今一直正常经营,未再出现类似违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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