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与法治有何关系?这群法官在湖北郧西探究了答案

极目新闻 2024-09-15 16:09:40

极目新闻记者袁超一

通讯员贺玉琼杨万律

9月13日,来自湖北省24家法院的50名法官代表,相约于十堰市郧西县夹河镇金銮山书院,开启了一场湖北法官文学艺术联合会文学专业委员会“星空诗会”红学文化交流活动。

活动现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深圳市女法官协会理事会副秘书长、《朱评红楼之绛珠还泪案》《朱评红楼之神女如梦令》的作者朱珠,通过两小时对《梦入红楼第几层》的讲述,带领大家登上红楼七级浮屠:宝黛钗爱情悲剧,四大家族兴衰史,封建社会百科全书,人生价值哲学追问,儒释道法文化符号,花的图腾(历史红楼),结案红楼,并就书中与湖北有关的重要历史人物如六祖昭君,历史事件如三国赤壁,人文传说如七夕太虚进行阐释。

朱珠还运用司法裁判中常用法律关系、证据链、形式逻辑同一律和符号学,引领大家一同合议审结太虚幻境警幻案前挂了号的绛珠还泪案——“通灵宝玉”“金玉良缘”“金锁宝玉是一对”“钗黛”“薛林”等红楼重要概念背后真相逐一解析。

湖北省文联副主席、武汉大学教授李遇春在点评时指出,将《红楼梦》作为法律文本解读具有非常独特的意义。文学研究与案件审判异曲同工。每一个读者,都是断案人。断案如何实现“史证”“心证”与“形证”互动,先要从“形证”出发,慧眼识别出文学作品的特殊形式,然后去反观作者的思维方式,解析作者精神和心理特征,把“形证”与“心证”结合。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通过“史证”,探究作品的形式特征或作者的精神、心理或思维特征所形成的外在社会历史语境,由此可以透视出一个时代的特定社会文化精神风尚。这样就做到了“形证”“心证”与“史证”相融合的比较理想的“实证”境界。

“阅读经典,解锁世界,我们不断地接近人性的真相和爱的本质。”湖北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中国法官协会理事、湖北省女法官协会副会长陈旗指出,法律人看红楼,看的是包容、接纳,悟的是对生命的尊重与怜惜,惟爱使理性充满张力。

“红楼是大学问,每一次阅读,都是穿越时空,与先贤对话,他们如夜空璀璨群星,温柔而悲悯地照拂着我们,为我们指引方向;我们仿佛能听见他们说,得失是生命之道,孤独是人间大美,请给自己时间和空间,默默咀嚼,勇敢承担,因为爱会给你所有的理由和答案。”陈旗说。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璟萱认为,从红楼炫彩斑斓的法的世界中,法律人得以窥见包括家法、礼法、国法在内中国式法律在现实生活实际运行的真实景象,得以探究情与法的平衡与博弈。如是之,以此风月宝鉴,反复品味、恒久磋磨,继而观察自身、审视时代,纵然有奈何天伤怀日寂寥时,仍永得人生赏心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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