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铜陵廉镜消息:
日前,经中共铜陵市委批准,安徽铜陵市纪委监委对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汪海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汪海龙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全面破纪,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礼并接受宴请及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原则,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道德沦丧,大搞权色交易;漠视群众利益,肆意摊派费用,破坏营商环境;作风不严不实,履职监管不力;生活腐化堕落,社会影响恶劣;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竣工验收、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怠于履职尽责,监管严重缺位,造成国有财产重大损失。
汪海龙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和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犯罪,且其违纪违法行为基本都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铜陵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铜陵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汪海龙开除党籍处分,由铜陵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铜陵市纪委监委)
潇湘晨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