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特种设备安全丨滨海新区“铁拳”行动第五批典型案例公布

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 2024-09-20 16:17:12

津滨海讯(记者董欣)电梯安全与广大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不断加强电梯安全监管,保障广大居民乘梯安全。为进一步增强群众特种设备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近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公布了特种设备领域安全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1.某电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案

2024年8月27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对某电梯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8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5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5月20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滨海新区某小区电梯维护保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没有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涉案电梯进行维护保养。且当事人一年内曾因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被其他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当事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2.滨海新区某石锅鱼餐馆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2024年8月29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对滨海新区某石锅鱼餐馆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行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3月15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使用的一部杂货梯未经检验、未经注册登记且未有铭牌。

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未经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3.天津某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电梯维保案

2024年8月27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对天津某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电梯维保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5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6月19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滨海新区某小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维保的电梯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当事人未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电梯维保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4.滨海新区某大酒店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案

2024年8月20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对滨海新区某大酒店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3月15日,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正在使用的一部杂货梯未经检验、未经注册登记且未有铭牌。

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未经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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