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125万、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汕头一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受处罚

潇湘晨报 2024-09-20 16:24:19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日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内容显示,汕头一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被罚款125万元并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相关责任人一并受到行政处罚。具体处罚信息如下表: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汕头市×××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药监药罚〔2024〕40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

违法事实

经查,当事人存在经营部分药品不可追溯、未坚持诚实守信经营,存在虚构药品入库记录、企业药品质量管理体系不完整、企业销售药品未做到票账货款一致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形,情节严重。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第三项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限制从业

处罚内容

(一)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处罚款人民币125万元;

2.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对当事人原企业负责人韦××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人民币33969.15元;

2.处所获收入10%罚款人民币3396.91元;

3.十年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

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37366.06元。

(三)对当事人原法定代表人郭××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十五年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

罚款金额(万元)

125.33969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3.39691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粤AA754001×××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9月9日

处罚机关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MB2D034421

数据来源单位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MB2D034421

潇湘晨报综合

1 阅读: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