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是醉驾,工勤人员被开除,副局长记大过?官方通报时就该说清楚细节

极目新闻 2024-09-23 12:42:50

9月21日,“清风安阳”公众号发布《酒驾醉驾追责没有例外党纪国法面前一视同仁》一文,引起了舆论的关注。

此前的9月10日,河南安阳市纪委监委向社会公开通报两起醉驾典型问题,引发广大网友热议。汤阴县任固镇政府原事业编制工勤人员马六甲、安阳市城市管理局龙安大队(分局)副大队长(副局长)范晓东均是醉驾,马六甲被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范晓东则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据9月23日红星新闻报道)

当地披露详情(截图)

当时,安阳市纪委监委向社会公开通报两起醉驾典型问题时,消息随即上了热搜,主要原因里面有不同寻常之处。通报中的两起案例同为“醉驾”,但处理结果却大不相同。有人认为,他们的身份不同导致了不同的处罚结果,有偏袒领导干部之嫌。

舆论产生这样的质疑并不奇怪。毕竟,当时通报的内容相对简略,没有说明双方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也没有他们被查获时的一些情节作参考。现在官方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澄清,很快得到公众的理解。

根据官方披露的详情,他们之所以受到不同的处理,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酒精含量不同,马六甲血液酒精含量为195.34毫克/100毫升,范晓东血液酒精含量为108毫克/100毫升。

二是法定情节不同,马六甲被查获时,未按民警指令停车,继续向前行驶,后被执勤民警截停,具有法定从重情节;范晓东被查获时,未逃避执法检查,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具有法定从轻情节。

三是法律后果不同,马六甲不符合2023年意见规定的可以不予立案、撤案、免刑或不起诉的标准,必须移送起诉,依法判处实刑。

四是处分依据不同,马六甲为事业编制工勤人员,且非中共党员,处分依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范晓东为参公人员(副科级),且系中共党员,应分别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对其进行处理。

此前当地通报的典型案例

就是说,当地对二人的处理,都是依法依规依纪进行,不存在因为身份不同而偏袒某一人的现象。

客观而言,他们都为自己的醉驾行为付出了代价。马六甲被判拘役,还丢了工作。范晓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自己的政治前途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这同时也说明,一方面,“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在所有人面前,都是底线原则,不能违背;另一方面,酒后驾驶被查获,当事人的情节不同,也会导致不同的后果。这就提醒当事人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如果试图逃避惩罚,可能会面临更严厉的后果。

当地针对质疑公布相关详情,直面质疑,值得称道。只要依法依规办案,既不怕质疑,也经得起舆论的审视。当然,这同时提醒,有关部门在公布相关典型案例时,不妨主动说清楚细节,这样可以避免引发公众疑问。毕竟,事后披露详情,还是被动了。

1 阅读:756
评论列表
  • 2024-09-23 17:14

    同样是人,命不一样。

  • 2024-09-24 06:11

    醉驾不是入刑了吗?入刑不应该统一开除的吗?原来还有例外啊[呲牙笑]

  • 2024-09-24 02:27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点赞

  • 2024-09-23 18:11

    新规定。分级别。人家是副局。

  • 2024-09-24 07:58

    肯定是检测的酒精数值不一样,检测120和200处理方法是不一样的

  • 2024-09-24 03:21

    级别的不同,所以结果不一样,一个树林子的鸟,有八哥,麻雀。[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 2024-09-24 08:07

    身份不同,说法不同,依据不同,所以结果肯定不同的

  • 2024-09-24 00:37

    测酒精医院有人肯定检测的低

  • 2024-09-24 14:12

    同为醉驾法律面前一视同仁!

  • 2024-09-24 01:51

    醉驾应该是拘役,第一个判的没问题,第二个不知道是不是醉驾

  • 2024-09-23 23:16

    大家记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2024-09-23 21:51

    酒量有大小,副局长酒量小

  • 2024-09-23 20:15

    醉驾已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了

  • 2024-09-24 02:49

    我学的政治里面怎么没有讲这一条呢

  • 2024-09-24 12:38

    法律有一条叫司法解释权和其它[捂脸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