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2024年应付本息17,590.00万元

金融界 2024-09-23 14:56:36

2024年9月23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为保证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1宏泰国资MTN002,债券代码:102101981.IB)付息及回售部分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付息及回售部分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为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债项名称为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项简称“21宏泰国资MTN002”,债项代码102101981.IB,发行金额10亿元,起息日2021年9月28日,发行期限3+2年,债项余额10亿元,最新评级情况AAA/AAA,偿还类别为回售本金及利息兑付,本计息期债项利率4.2%,本息兑付日2024年9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投资者回售债券金额13,390.00万元,本期应偿付本息金额17,590.00万元(回售本金13,390.00万元,应付利息4,200.00万元)。主承销商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续期管理机构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托管机构为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付息/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及回售部分债券兑付资金(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期间成功行使回售登记的回售部分债券享有本期利息及按面值回售的兑付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付息日及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及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日及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付息/兑付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茹明俊

(二)存续期管理机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冰山

(三)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

四、信息披露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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