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一男子企图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法院,值班法警当场查获

凝海评社会 2023-12-09 17:08:03

12月5日上午10时许,正值当事人进入诉讼服务中心高峰时段,平果市人民法院值班安检法警在例行检查一名男性当事人时,发现其腰间挂着一个银色的扁形物件,安检法警怀疑该物为违禁物品,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控制当事人,并通知处突小组到达现场进行规范安全处置。

经检查核实,发现该银色扁形物件是一把长约17厘米的管制刀具;同时,通过X光机检查发现其随身携带的箱包中也疑似藏有管制刀具,经开包检查核实,包内一把锋利的大剪刀“原形毕露”。经过盘查询问,得知该当事人是一起交通肇事罪案件的取保候审被告人,当日到法院接受宣判;至于携带刀具的原因,该男子称管制刀具是其平时随身携带,目的是为了防身;而剪刀则是供平时剪发和日常使用。值班法警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口头警告和教育,并依法收缴管制刀具随案移交公安机关。

近年来,当事人不服判决、恶意报复,悄悄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农药等危险品进入审判场所的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了来院群众和法院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法院安保无小事,为保障人民群众和审判机关安全,平果法院法警大队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实到日常警务保障工作实践中,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时刻紧绷安全防范这根弦,持续强化法院安保措施,在警务保障工作中做到“逢进必检、逢检必严”,守好法院安全保障第一关,为保障来院群众的人身安全和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法警提醒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第八条规定:下列物品不得携带进入审判场所:

(一)未经法院允许的各种录音、录像、摄影器材等限制物品;

(二)禁止私人携带的枪支、刀具和其他具有类似功能的器械或棒棍等管制物品;

(三)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

(四)其他可能妨害法庭审判秩序的物品。

来源:平果法院

0 阅读:0

凝海评社会

简介: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