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买到站票乘务员安排她去餐车就座,老人嫌餐车冷撒泼让两名小女孩给她让座,乘警过来劝说,老人又打又骂:咋滴,你想强奸啊!
(案例来源:京山观世界)
火车上,一位白发苍苍、看起来有七八十岁的老太太找乘务员帮忙,说:“你给我找个座,我是特殊人群需要照顾。”
女乘务员看老太太满头白发年纪不小,就答应给她找座位,但是当天车上人很多,车厢里很多人都站着,哪里找得到空位?
老太太不干,还催促乘务员快点,乘务员只好继续给她找,但是实在找不到,老太太竟然讹上了人:“我看不见,我是瞎子,是盲人,你必须照顾我。”
乘务员看出来老太太不讲理,说:“我这不是在给你找了吗?你买的是无座的票,所有的座都是有票的,对号入座,都有人的。”
老太太不干,在车厢里又吵又闹,闹得大家都不得安宁。乘务员没办法,找到了列车长,对方让乘务员把老太安排到餐车去坐。
@梅姐说法
谁知老太太嘴一撇,说:“我不去餐车,餐车那么冷,傻子才去呢!”因为老太太一直站在过道里闹事挡住了路,后面被挡住的人都劝她说:“快点吧,坐哪都一样。”
但是老太太不为所动,坚持称自己是盲人看不见,去不了餐车,让乘务员必须在这个车厢给她安排好座位。
附近的乘客又是无奈又是好笑,这老太太年纪虽然不小了,但是身体非常硬朗,刚刚上车时她一手一个拎包,跑得飞快,怎么可能是盲人?
乘务员搞不定老太太,只好去找乘警。谁知,就在她去找乘警的空隙,老太太看到两个十多岁的小姑娘坐在一起,可能以为她们年纪小好拿捏,对她们说:“你们年纪小发扬发扬风格,给我让个座。”
两个小姑娘不想给这样的人让座,老人一直在她们旁边让她们让座,两人吓得瑟瑟发抖不敢吭声。
乘警过来后赶紧解围,询问老太太多大,有事跟他说,他帮老人解决。
谁知老太太竟然恼羞成怒,挥拳砰砰给了乘警好几拳,一边打一边骂:“你问我多大年纪干啥?咋滴,你想强奸啊?我是个老太太!”
乘警也无奈了,面对这样一个老太太,采取强制措施又担心老太太有个好歹,只好一直安抚老太,让她别激动。可是老太不领情,对乘警一通骂。
最后,还是车厢里的乘客看不过去了说了句公道话,大家七嘴八舌数落起了老太,老太见这么多人指责她终于怂了,但是她仍旧不准备罢休,眼珠子一转就准备往地上倒。
好在乘客和乘警都看穿了她的意图,几个人一把将她扶住了。老太太无计可施,最终同意听从安排去餐车坐。
老太太的这种做法看似不讲理,实际上已经违反了法律。
1、老太太在车厢内又吵又闹、挡住过道,扰乱了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老太太的吵闹行为严重影响了其他乘客的正常出行和车厢内的安宁,已构成对公共秩序的扰乱。
2、老太太讹诈乘务员,谎称自己是盲人,试图以此获取特殊照顾和座位,其行为涉嫌欺诈。
虽然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不构成诈骗罪(因为未达到诈骗罪所要求的数额标准),但这种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有违道德和法律规范。
3、老太太对乘警挥拳并辱骂,其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阻碍执行职务和侮辱他人的规定。对依法执行职务的工作人员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侮辱等行为,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此外,老太太企图故意倒地以制造事端,这种行为虽未造成实际后果,但具有讹诈和扰乱秩序的主观恶意。如果因其倒地造成自身受伤或其他损失,她需要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综上,老太的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是影响的公共秩序,还阻碍乘警执行公务,已经构成了治安违法。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老太应受拘留和罚款处罚,但是因为她年纪过大,即便被处以治安处罚,一般也不会拘留,只会进行罚款。
最后,有人称老太年纪大了,肯定是没买到坐票或者卧铺,大家都体谅一下就好了。
也有人说,如果遇到有礼貌的老人,自己愿意让座,但是这个老太没有求人的态度,自己花钱买的凭啥让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