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一名男子与自己的初恋久别重逢,二人发生关系后,该男子给女子留下了3000元钱后偷偷离开了酒店。女子醒来后,发现放在床头的钱,和早已离开的初恋,感觉初恋是在侮辱自己出卖肉体,随即报警! 西某和潘某是大学时期的恋人,两人一起度过了美好的大学四年时光,但是大学四年毕业后,他们各奔东西,在相距较远的两个城市工作,毕业后不久就分手了。
几年以后,西某在自己工作的城市,经过别人介绍认识了自己的前夫,之后就是恋爱结婚。但是两人终因为性格不合,夫妻关系恶化,最后和平的协议离婚。 此时的潘某,也已经在另外一个城市结婚生子,但也时不时的通过朋友圈,关注着自己曾经的恋人。 西某在办完离婚手续的当天,在朋友圈发了一则新的动态,庆祝自己获得自由的新生,潘某第一时间就看到了。 潘某看到后,拨通了西某得电话,听到了许久没见过的潘某的声音,强装坚强的西某一下子就痛哭了起来。潘某听到后,告诉西某,自己马上过来陪她。
潘某给妻子编了一个合理的出差理由,乘车来到了西某所在的城市,多年未见的两个初恋情人,互诉衷肠,两人一起喝了很多酒,可能是许久婚姻生活的压抑,也可能是对潘某的信任,西某最后醉的很彻底。 本来潘某想送西某回家,但是西某喝醉了,根本问不出来一句话,于是就带着烂醉如泥的西某来到了酒店。 潘某安顿好西某,就想离开,但是看着自己曾经的初恋女友,想起了他们曾经大学时期的美好,情不自禁的上了西某的床,和西某发生了性关系。
期间,西某因为醉酒,一直睡得很死。潘某完事后,内心也是非常的内疚,在床头放下3000元现金,就偷偷的溜走了。 西某酒醒后,知道潘某和自己发生了关系,但是却找不到潘某的人,本来也没觉得什么,他们大学期间也是发生过关系的。 但是一扭头,看见了床头柜上的现金,她生气的打潘某的手机,一直不接,她觉得潘某在把自己当出卖肉体的人,感觉受到的奇耻大辱,随即报警。 警方接警后,没多久就把涉嫌强奸的潘某抓捕归案。
庭审期间,潘某自己辩解道,自己不是强奸,他和西某是初恋,许久不见,西某是自愿和自己发生性关系的,而且他们在大学期间也多次发生过性关系,而自己留下的钱,是知道西某刚离婚,自己想帮一下她而已。 但是根据监控视频显示,在进入酒店房间时,西某明显已经是深度醉酒状态,潘某基本是拖着她进入的房间。西某自己也陈述道,自己全程都没有意识。 最后,法院判决潘某强奸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有人说,这本来真没多大的事,初恋见面,意乱情迷,有些事该发生就发生了,谁让潘某多此一举的,这3000元钱,让所有人都认为是在支付对价,最终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 潘某的行为为什么构成强奸,该如何量刑?
《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照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强奸罪中除暴力、胁迫手段之外还有一个其他手段的要求,只要是违背妇女意愿,当被害人处于不知反抗、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事实状态时,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的,符合强奸罪中其他手段的定义,成立强奸罪。 本案中,西某当时明显处于深度醉酒状态,不知反抗,潘某未取得西某主观同意的情况下,实施性行为,确定成立强奸罪既遂。 强奸罪有两档量刑标准,一档是三到十年有期徒刑,二档是达到法定的情节恶劣程度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本案中,潘某的犯罪情节可以说是比较轻的,肯定不会在十年以上量刑,鉴于潘某认罪态度良好,并取得了西某的谅解,所以基本以最低刑判决。 最后,色字头上一把刀,每个人都应该守住自己身体的底线,还有奉劝一句,见初恋还是要格外谨慎的! 对此您怎么看? 留言参与讨论。
奇葩年年有,今年格外多
分明是胡编!
关键是她醉酒了,没有感受到极度的销魂,而她是有期待的,而他却极度缺乏情商,画蛇添足给了三千元,还拒接电话,凭谁不生气!即便想走,随便编个理由不就是了,丢人丢到家了!好事办砸了!!
西门庆和潘金莲?本来就是一对狗男女
做了就做了问题是你要等人家醒来一起吃个早餐开开心心就过去了。你却留下钱就走把人家当成小姐了。
有点矫情,一个成年女性和曾有过性接触的恋人在一起深度喝酒,会出什么结果她会意料不到?其实,她是生气男方拿她当“小姐”了,而且,她也正处在刚离婚情绪不稳定阶段,结果是,男方为自己的不成熟做法买了单。
这种女人就是祸
女人的狠毒与绝情,无法想象。曾经四年的恋情,按说也算是知根知底了,一样因此名败身裂。男人,面对女人时,千万别自作多情。
好手段,我离了,这下你也得离,牛逼
明明可以白嫖的他却给了钱[无奈吐舌]
是的 不给钱 还有情意在 多此一举
狗咬吕洞宾?
醉酒怎么样都算
啥都敢编!报警是不可能的。那个女的绝对不会有那种想法,更别说报警。除非是跟小编一样是个神经病。
三千就是嫖娼价,三万才能缓和一下经济紧张。不给钱还有个情谊在,给钱就给到位
我信你给鬼
那男人蠢,本来可以免费终生的,却因一时手贱陷入牢狱之灾
女人不喝醉,男人没机会。不醉也会装醉,这女人的酒量说不定比男人都好。
这女人有点二,当初不要她是对的
这个结果不好
以后坚决不要给钱了
过去的就是过去的,何必还要吃剩饭
这女为啥离婚是有原因的!第一是和前夫离婚!第二是把前男友送进去踩缝纫机!还有以后……!
毒蛇
其实花三百买个小礼物就行
傻逼,既然都找借口出差了就不能好好陪?人家醉了你玩得起劲人家醒了你跑了不弄你弄谁??
既然是熟人你也不能按行情给价啊!加个0试试,性质立马不一样了!
有人敢编有人敢信,现在的网络真真假假不可深信。
怎么证明她醉酒了?
这一世潘金莲和西门庆换了性别?
打手机不接,?这个编得最厉害!
无语,给初恋留几千块钱也没啥吧!
不给钱估计也有可能说他是qj
放你娘屁
假如不付钱走呢
女人这种动物?人类最可怕?搞不明白他的心思?男人要小心啊?
本来是来约会的怎么可能在醉酒后弄一次就跑了,跑了电话也不接,是怕小编去玩仙人跳?这剧本编的差劲。
这时候还报警?
她姓西门,不是西,是复姓!
估计大学四年都没有在她自上花够3千,这一下就给3千,真是画蛇添足适得其反,活该!
西金莲和潘门庆
真给钱也不值三千给二百可以了
西门莲和潘金庆的故事
潘金莲和西门庆?
这不是西门庆和潘金莲吗?
还是白嫖安全啊
要么是禽兽不如,要么是不如禽兽,做男人真难。
编的么???
究竟冤还是不冤?
鳌拜说过了玩完不给钱就不叫卖了,你们偏不信
这男人情商负数,挺好一件事办成这样
初恋变成了除链
3000块,可以吃牢饭三年三个月,六千块1万块可以吃十年吗?
给太少了,女的不愿意
大千世界,真有意思
搞笑
Ai文档
怪不得离婚了,一个脑子有我的女人
这也是强奸?那一对夫妻呢?原本妻子是想离婚的丈夫不同意、那么妻子用这招、这样的情况也可以算是强奸?
又出钱又出力。。。你还想咋滴
今次恋上汽油
最不应该的就是拒接电话。人家刚离婚正是需要情绪价值的时候,你搞完留下钱一走了之,活该你坐牢。
应严厉打击性开放思想,腐蚀人思想,让人走上歪道是糖衣炮弹,还容易传播艾滋病和梅毒等病菌,社会学校和孩子的家长应更大力宣传忠贞洁身自爱的爱情观,不能未婚同居,守忠贞道德前途一片光明!
见面就买点礼物🎁就好了
情债情还,钱债钱还,这男人不厚道,我是男人都瞧不起!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各自结婚都有家庭了还留着彼此的联系方式,别在那里又当又立。狗咬狗一嘴毛,两个都不是好鸟。
因为你违背了妇女的意愿没得说的,认了吧
给少了,本来要他长期负责的[滑稽笑]
以前看过个新闻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男的喝醉,跟女的睡,然后也被告强奸。。。 这。。。。
以后立贞洁牌坊时立书:没睡醒别离开,更别留钱在床头,否则告你强奸!
男生人傻钱多!
有时候爱与恨会转变的! 看这女子的行动表现,心不善,确实只有独孤生活的份啊!
离婚离对了
初恋相逢,独处一室,不碰不摸不苟合,那才叫侮辱人。
不懂女人心
TM的彪乎乎的干吗画好蛇了又去添上腿主贱也
西门庆与潘金莲?
西某,潘某,这不是水浒传中那两位吗?
如果给的是三万块还会报警吗
妈的,得便宜还卖乖
留钱不是关键,关键是不接电话,要了人家连个电话都不接
我现在突然发现,其它手段是什么
强奸是这么定的吗?罪罚的目的是什么?!
好人难做/给钱也有错?男人真难
故事会而已
不放銭啥事都没有
3000真不是,300才是
最主要的是钱少给了个0
狗屁文章…
也不恼要离婚,这女人真他妈的够奇葩的
😁😁太假了,还不是一般的假😁😁
真是乱七八糟,在学校时都做过的事,现在相逢又做了,干嘛要报警?
奇葩
这个鸟男也是`够没出息的,一个不醒人事的女人有啥可玩的,清醒的时候玩不好吗?还能配合着,不醒人事,一堆臭肉有啥好玩的?
怪不得女的会离婚
男的不会来事
给钱买平安,谁知拍马蹄上了。还不如老实道歉。
本来就是水性杨花的女人,还想立牌坊
鸡飞蛋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