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以有力有效审计整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通过高位推动、部门联动、强化调度、加强监督、完善机制等行之有效的举措,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有效的工作举措推动实现问题整改“清零”。
红河州建立了州委审计委员会听取和研究审计整改制度,对全州审计整改作出安排部署,州委审计委员会负责人2023年就整改提出工作要求13次。州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并制定整改方案推进落实。
制定印发《关于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实施办法评估指出问题整改工作措施》,切实推动审计与纪检监察、巡察、检察等部门协作,健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协调会商、审计结果运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查机制。2023年向纪委监委、公安、行业主管部门等移送处理事项38项。
严格落实《进一步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构建审计整改总体格局的具体措施》,采取“一季一调度”、整改“回头看”、发放《整改催告通知书》等措施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
州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审计整改工作情况、满意度测评、工作评议等方式,全面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及其整改情况的监督,为推动审计整改提速增效。出台《红河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红河州审计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督查办法(暂行)》等制度机制,及时解决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023年推动被审计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废止工作制度138项。
云南日报-云新闻记者:黄翘楚
通讯员:孔丽萍赵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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