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发表对“徐闻港奔驰加塞砸车事件”的评论视频,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朱运德被网红“五莲徐八月”的母亲徐女士起诉侵犯其名誉权。10月24日,朱运德告诉南都记者,已收到徐女士的民事起诉状,“我只是就事论事,目前已收集好证据积极应诉”。徐女士的代理律师向南都记者表示,此案尚未开庭,“朱运德发布的视频歪曲事实”。
事发现场。
南都此前报道,1月29日,网红“五莲徐八月”同母亲徐女士一行,与一名开奔驰车的男子在徐闻港因通行顺序问题引发纠纷,男子将徐八月的鲁L牌车辆引擎盖砸出坑,引发关注。随后,奔驰车主被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
不久后,更多现场视频在网上传播,引发网友对于到底是谁插队的讨论。随后,“五莲徐八月”账号公开事发时的原视频、徐闻警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视频显示,双方因通行顺序问题引发纠纷,奔驰车主下车走到奇瑞车前辱骂时,奇瑞车存在用车头顶撞的动作,遭顶撞的奔驰车主第一时间用双手推阻奇瑞车,随后用手砸车。
10月24日,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律师朱运德告诉南都记者,“今年7月,徐女士起诉我侵犯其名誉权”。他向南都记者出示了相关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
据朱运德介绍,事情起因是2月6日,他在自己的账号下连续发布6篇关于“徐闻港奔驰加塞砸车事件”的评论视频,其中他提到当事人网红“五莲徐八月”的母亲徐女士可能涉嫌寻衅滋事。他认为自己并未对徐女士人身攻击,进行辱骂,“我一个律师,怎么会侮辱她?我只是就事论事”。
据了解,该视频遭投诉后已被平台下架。
7月初,朱运德收到徐女士的民事起诉状。南都记者见到,71岁的徐女士起诉社交平台和朱运德,诉讼请求包括停止侵犯原告名誉权行为,立即删除涉案视频,向徐女士赔礼道歉,赔偿1.6万元等。
起诉状提到,自2月6日以来,朱运德多次在某平台“发布污蔑原告的视频,造成原告名誉权受到严重损害,造成原告的社会评价度极低,并严重干扰原本生活,使原告身心疲惫、精神遭受极大痛苦”。
朱运德收到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考虑到该法院所在地是徐女士住所所在地,“太远了,我要打飞的去出庭”,他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该法院对本案无管辖权,上诉要求本案应由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管辖。
不过,根据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原审法院日照市五莲县人民法院认定徐女士作为网络被侵权人,其住所地即户籍所在地是涉案侵权行为侵权结果发生地。朱运德的上诉被法院驳回。
朱运德表示,他已经收集好证据,积极应诉,暂时不考虑聘请律师。“但如果开庭时间有冲突,我只能委托律师了。”
10月24日,徐女士的代理律师、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恩升向南都记者表示,其受徐女士委托代理此案,此案尚未开庭,“朱运德发布的视频存在歪曲事实”。
采写:南都记者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