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10月25日消息,2024年10月25日,杉杉股份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收到辽宁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杉杉控股存在通过宁波炬泰持有吉翔股份股份超过30%,以及通过上海钢石收购吉翔股份9.84%股份且未按规定发出收购要约等违法事实。辽宁证监局决定对杉杉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郑永刚已于2023年2月去世,不再追究其行政责任。本事项不涉及杉杉股份,不会对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不涉及退市情形,公司目前经营正常。
本文源自:金融界快讯
金融界10月25日消息,2024年10月25日,杉杉股份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收到辽宁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杉杉控股存在通过宁波炬泰持有吉翔股份股份超过30%,以及通过上海钢石收购吉翔股份9.84%股份且未按规定发出收购要约等违法事实。辽宁证监局决定对杉杉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郑永刚已于2023年2月去世,不再追究其行政责任。本事项不涉及杉杉股份,不会对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不涉及退市情形,公司目前经营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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