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黄欣然
男明星“官宣”网红女朋友,让“流水线名媛”“名媛培训班”等词条再次登上热搜。
如今,婚恋市场盛行“名媛班”。有些人不惜重金报名,希望与“人类高质量男性”相亲,通过婚姻“跨越阶层”。但当事人往往未能如愿,反而陷入骗局,经济和精神受到双重打击。
近日,雨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两起案件就与“名媛班”“相亲骗局”有关。
美琴(化名)是一名离婚女性,看到某婚恋公司在网络平台的广告后心动了。她找到这家婚恋公司,公司称,签订《婚保服务合同》《高端情感服务合同》之后,会提供一对一征婚服务和约会指导、根据个体情况制定征婚方案,包括言行和聊天技巧、跟进约会情况、进行情感分析等等,并承诺每月安排一位“高质量男性”与她约会。
这些服务内容堪称培养“流水线名媛”!美琴签了合同,咬牙支付了首期服务费8万元。
然而,尽管婚恋公司安排的一对一“相亲顾问老师”为其预备了一批“高质量男性”,但唯一安排见过面的仅是一位资质平凡的男士。
见面时,美琴得知,“相亲男”由另一家婚恋公司推介,而他向相亲机构支付服务费只有2500元。
这让美琴开始质疑自己享受婚恋服务的真实性。当她再次来到婚恋公司,却发现人去楼空。她到工商部门查询,该公司已注销。
受到欺骗的美琴向雨花法院起诉,要求终止合同、退还服务费,法院判决支持了她的诉讼请求。
同样因相亲被骗的还有一名金融专业在读硕士生小甜(化名)。她即将毕业步入社会,希望找到“灵魂伴侣”。
尽管手头拮据,她却用奖学金和兼职打工报酬,花费近万元报名了某相亲机构。相亲机构的一对一“婚恋导师”为她介绍了一位年长十余岁的男性,表示这名男子“有钱、有业、有颜”。
与男子见面后,小甜一见倾心。但在一次交往中,男子意图肢体亲密接触,她拒绝并报警。经警方调查,该男子是已婚人士。
小甜向相亲机构要回了万元服务费,随后将“相亲男”告到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男子隐瞒已婚事实参加相亲活动,欺骗小甜建立婚恋关系,诱使小甜投入情感期待,此举有悖公序良俗、违背道德法律,侵犯了小甜的人格权利,综合考虑案情,判决男子向小甜支付精神损害费2万元并书面道歉。
法官提醒,在相亲过程中,一定要秉持审慎态度,始终保持清醒。如果受到欺骗,要注意收集证据,保留对方声称自己未婚的聊天记录、录音、恋爱照片、婚恋网注册资料等有关证据,并用合法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交友平台要严格审查个人信息真伪,对利用交友平台欺骗他人的会员,可予以标识或清除,以防其再次利用平台欺骗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