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月25日),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昆明长水国际机场航站楼出发层违反车辆超时停放禁令标志处罚的公示》,将从2024年11月01日起对昆明长水国际机场航站楼出发层违反长时间停放禁令标志的车辆实施监控抓拍。小型客车(蓝牌)停放超过5分钟、大型客车(黄牌)停放超过15分钟的,对超时停放的车辆将做出罚款150元,记1分的行政处罚。
本公示自即日起,截止于2024年10月31日,在公示期内抓拍的违反禁令标志的车辆仅做出温馨提示,不予处罚。
关于昆明长水国际机场航站楼出发层违反车辆
超时停放禁令标志处罚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航站楼出发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车辆通行秩序,提升道路通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九项,将从2024年11月01日起对昆明长水国际机场航站楼出发层违反长时间停放禁令标志的车辆实施监控抓拍。小型客车(蓝牌)停放超过5分钟、大型客车(黄牌)停放超过15分钟的,对超时停放的车辆将做出罚款150元,记1分的行政处罚。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依法行车,文明驾驶。
本公示自即日起,截止于2024年10月31日,在公示期内抓拍的违反禁令标志的车辆仅做出温馨提示,不予处罚。
特此公示!
云南省公安厅民用机场公安局
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