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男子月入3万,在公司上班6年多,连续5年都领到了年终奖,可到了下一年,公司却说经营困难,不再给男子发放年终奖,男子认为公司并没有经营困难,哪有说不给就不给的道理,他一纸诉状告上法院,要求公司支付25000元年终奖,法院判决结果亮了。
(来源:环球网)
高明眉头紧锁的看着公司群里发布的通知,心中的喜悦被一股难以言喻的失落所取代。
公司说由于受市场环境的影响和公司经营困难等原因,决定取消所有员工的年终奖发放。
每年的这个时候,都是高明最期待的时刻,因为这不仅意味着对自己一年辛勤工作的总结,更重要的是,这笔年终奖的发放,对于背负着房贷、车贷以及家庭重担的他来说,无疑是一笔至关重要的收入。
高明回想起自己过去一年的努力,多少次的加班加点,就为了年底年终奖丰厚一点,可没想到,公司的突然通知,让他乱了阵脚。
2015年3月,他入职公司,担任驻厂员,每月工资3万,每年年底他都能领到2万到3万的年终奖。
2016年到2020年,他每年都领取了年终奖,2021年自己辛苦工作一年,按理说2022年初,就要发上一年的年终奖了,可公司就这样一刀切了,实在没道理。
接下来的几天里,高明试图通过内部渠道了解更多信息,甚至找到了人事经理面谈,希望能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或是某种形式的补偿。
但得到的答复都是一致的:公司决策已定,无法更改,并且年终奖的发放,公司可以根据整体经营状况和员工个人表现等因素自主决定。
高明不服,开始搜集证据:自己的工作记录、绩效评估报告、以及与上级关于年终奖的沟通邮件等,准备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他认为公司之前每年都发放了年终奖,并且自己当初在面试的时候,公司也有承诺说给付年终奖,公司突然单方面取消年终奖,构成违约。
他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要求公司按照上一年的标准发放年终奖。
从法律角度来说,该如何看待此事!
1、现行法律并未明确约定企业必须发放年终奖,企业可以自主决定年终奖的发放情况。
《劳动法》第47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年终奖是指每年度末企业给予员工不封顶的奖励,是对一年来的工作业绩的肯定,年终奖的发放额度和形式一般由企业自己根据情况调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年终奖发放标准或条件有约定的,则应该根据约定发放。
如果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依据用人单位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既往发放惯例、发放条件的相关要素是否成就等,对应否发放年终奖进行综合评定。
2、公司面试时,跟高明有约定,每年发放年终奖,那么公司应当按照约定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年终奖是奖金的一种,它是工资的一部分,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
如果公司和高明有约定:次年发布上一年度的年终奖,那么需要按照约定执行。
3、公司不再发放年终奖,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公司往年都正常发放年终奖,突然以公司经营困难为由拒绝发放年终奖,那么用人单位需要举证说明企业经营困难、或者劳动者年度考核不合格,如果没有提交证据,那么需要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高明所在的公司,并未拿出证据证明公司经营困难等情况,因此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法院参照2020年年终奖发放数额,判令公司向高明支付2021年年终奖25000元。
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年薪三十六万的人会因为年终奖没有了给公司打官司?就是你赢了那工作还会有么?这能对的起他的智商么?等你失业了你还能找到三万一个月的公司么?找不到的话你日子会更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