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汉中正科级公安干部醉驾撞死姐妹花,提级侦办异地用警

熊玲历史 2023-08-08 15:38:51

醉驾,是一种极其危险的行为,不仅会危及自己的生命安全,还会威胁他人的生命财产。然而,有些人却不以为然,甚至有些人还以为自己有权有势,可以为所欲为,无视法律法规,酒后驾车。这样的人,不仅是对社会的一种威胁,也是对自己的一种毁灭。

就在8月3日晚上,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案件。一名正科级公职人员张某,在与酒友聚会喝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幸福路中段撞倒了四名行人,造成两人当场死亡,两人受伤。而这两名死者,竟然是一对年轻的姐妹花!

据了解,张某是南郑区公安局刑警大队教导员123,当晚受旧友相邀聚餐饮酒,人均花了74元。事发后,经抽血鉴定为醉酒状态。这样一个身处执法部门的干部,竟然知法犯法,醉驾撞死无辜的姐妹花,简直令人发指!

事发后,汉中市公安局提级侦办、异地用警,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将张某刑事拘留。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已提级立案审查调查,对张某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这样的处理方式,也显示了当地对此事的高度重视和严肃态度。

此事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许多网友纷纷表示愤慨和同情。有网友说:“这样的干部就应该严惩不贷!他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他要赔偿死者家属的精神损失费、丧葬费、抚恤金等!他要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

有网友说:“这对姐妹花太可怜了!她们本来还有着美好的未来和梦想!她们的家庭怎么能承受得了这样的打击!我希望能给她们一个公道!”有网友说:“这样的案件应该公开审理!

让全国人民都看看这个醉驾撞死姐妹花的干部是怎么被审判的!让他成为全国人民唾弃的对象!让他永远无法翻身!”也有网友说:“这样的案件也提醒我们,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后驾车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和危险的行为!它会害人害己害社会!我们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这样的案件,让我们感到震惊和愤怒,也让我们感到警醒和教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你是什么身份,什么职位,什么背景,你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你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你都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我们要坚决打击和惩治醉驾等违法犯罪行为!我们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我们要保护人民的生命权利!我们要共同建设一个文明、法治、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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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忘掉失败,不过要牢记失败中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