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节水公告,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4.5元/股(含)调整至5.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至“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至自有资金与自筹资金。除上述事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本文源自:同花顺财经
大禹节水公告,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4.5元/股(含)调整至5.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2000万元且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至“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调整至自有资金与自筹资金。除上述事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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