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敢向高铁射击?”安徽,一老师为过嘴瘾,摸黑到高铁桥下,用弹弓打鸟,男老师用钢珠,连续打下4只野鸟,岂料,一辆时速300公里/时高铁经过,竟被男子迎面射中前挡玻璃,高铁紧急降速,事后老师被判赔26万!
(来源:上海三中院)
学生们都放了寒假,张庆亮没课上,一下子就轻松起来,呆在老家,除了看电视就是在村里遛弯。
这一天,发小王成刚跑来找张庆亮,神秘兮兮对他说道:“庆亮,最近也没事,一起去搞点野味吃吃?”
张庆亮眼睛一亮,悠悠说道:“这雪还没下呢,兔子逮不着嘛!”
“逮什么兔子嘛,有些东西比兔子好逮,去不去?”王成刚回道。
张庆亮有些疑惑:“什么东西?你说说看?”
“哎呦,你忘啦?我们小时候,经常一起去打鸟呀!”王成刚急吼吼提醒道。
听他这么一说,张庆亮恍然大悟,他们的村子有一片防护林,里面的野鸟不少,张庆亮小时候没少和发小们在里面逮鸟。
他们逮鸟都是用弹弓,夜里鸟儿都在树上睡觉,只要手电筒一照,发现鸟儿直接拿弹弓用石子一射,就能打伤鸟儿。
不过,张庆亮多少也懂点法,近些年来基本上很少有人打鸟,一来法制宣传深入人心,就算是农民也知道不能随便抓捕野鸟;二来农村生活也富裕起来,大伙也没有必要吃野鸟改善生活,捕的人也很少了。
王成刚到也机灵,他安慰张庆亮:“你傻啊,这事情你不说,我不说,谁知道?”
张庆亮一听也觉得有理,当即和王成刚准备起来,他们买来强力的铁弹弓,又买来不少钢珠,一切准备妥当之后,当即摸黑来到村里的防护林。
这张庆亮眼神确实不错,也或许是小时候练的多,弹弓的准头很高,第一天晚上就打了10几只,收获颇丰!
两人又连着打了2天,次次都没有落空,同村又有两个发小加入了张庆亮的队伍。
这天晚上20点半,4人又摸到了防护林,在林中先加入的2个发小负责找鸟,而张庆亮则负责射击,王成刚负责提“猎物”。
这里要提一下这个防护林,实际上是沿着高铁铁路线栽种,主要用来隔断高铁线路和村庄。
这防护林连绵起伏,有些地方在高铁桥下,有些高的土包则比高铁桥还高一些。
此前张庆亮只在桥下打鸟,可野鸟也变得聪明,都栖息到了土包上面,张庆亮几人也爬上坡在里面射鸟。
高铁线上,一列列高铁飞驰而过,可张庆亮等人并未在意,张庆亮今天准头不错,7颗钢珠打中了4只野鸟。
可接下来他正对着高铁列车开过来的方向,又射了3颗钢珠,前2颗钢珠都没有打中鸟儿,可最后一颗就闯了祸。
一辆北京南开往上海虹桥的G157次恰好迎面经过,最后一颗钢珠竟不偏不倚,击中正以300千米/小时高速行驶的高铁前挡风玻璃上!
只听哐当一声,高铁司机也吓了一跳,见挡风玻璃碎裂,赶忙紧急停车,好在挡风玻璃是双层的,只是外层的玻璃碎裂。
张庆亮见高铁在远处停了下来顿感不妙,4个掂着“猎物”逃回了家里。
可这边高铁因为挡风玻璃碎裂以及临时停车,不仅需要维修更换,而且造成这条线路上的高铁全部网点,可谓损失巨大,总花费达到266979.49元。
接下来的几天,张庆亮有如惊弓之鸟,生怕警察找到家里来,果然,村里不断有民警前来查访。
张庆亮怕的不得了,最后只得主动到派出所自首。民警还在张庆亮家中搜到了43只野鸟(其中大部分是三有保护动物)。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张庆亮的行为该如何认定呢?
1、如何看待张庆亮捕猎野生鸟类高达43只的行为呢?
张庆亮的身份较为特殊,是一名教师,应该知法守法,但他为了口腹之欲,却连续几天用弹弓来打野鸟,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狩猎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张庆亮打的野鸟已经达到43只(法律规定超过20只可入刑),已经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如何看待张庆亮射击高铁列车的行为?
张庆亮射击高铁并非无心之过,当时高铁从远处疾驰而来,可以预见在当时的条件下射击,会对高铁产生严重影响。
而其钢珠打碎高铁前挡风玻璃的行为,已经构成《刑法》第119条规定的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3、张庆亮的行为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庆亮用弹弓捕猎野鸟,其行为构成非法狩猎罪,打碎高铁前挡风玻璃构成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两罪并罚,张庆亮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管制一年(其他发小被判6个月)。
不过,张庆亮认为量刑过重,又提出了上诉,他的理由有两点,一是他主动投案,有自首和坦白情节;二是他主动赔偿了10万块,可以从轻处罚。
二审法院部分认同了张庆亮的主张,对他进行了改判,改判有期徒刑6个月,管制1年,缓行1年。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江南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