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网上一个视频引起网民注意!题为“民营企业面临破产,千名员工下岗待业!
民企举报中煤集团高层徐志远等人涉嫌滥用职权、侵吞国有资产!”
近日,民营企业内蒙古大唐鼎旺化工公司(下面简称鼎旺公司)的实控人何永胜,实名举报央企中煤内蒙古能源公司董事长徐志远等人涉嫌犯罪,造成民营企业停产,上千工人待岗。举报称:一个企业背后是无数个家庭,如果经营陷入困境、面临破产,那上千名员工的就业问题、生存问题、家庭问题会导致更严重的连锁反应。一则举报信道出千个家庭的心酸无助,也梳理出了令民企及其员工们痛苦的源头……
其中,涉及到中铁资源苏尼特左旗芒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面简称“芒来煤矿”)。苏尼特左旗西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平矿业”)出资购买了5.49亿吨煤炭探矿权权益,并建成投产了鼎旺公司获得了内蒙古自治区煤炭资源配置指标1.65亿吨。2018年12月8日,西平公司与杨国良及国奥公司签订协议,即将乌兰诺尔探矿权转让给国奥公司,作为转让对价条件之一,就是由杨国良协调芒来煤矿向西平矿业公司化工项目供应15年(每年90万吨)的平价煤。然而协议签订之后,杨国良及国奥公司拒不履约,与徐志远相互勾结,并在徐志远的授意下由芒来煤矿代杨国良及国奥公司履行供煤义务21个月(一年零九个月)。但这过程中,优惠差额高达2500万元,不仅造成巨额国有资产的流失,还涉嫌职务侵占。
杨国良是芒来煤矿的小股东,他的香港国奥公司占股49%,剩下的51%由中煤集团占股,徐志远任央企中煤集团内蒙古分公司董事长。而徐志远、杨国良等人也组成了多人利益团伙,涉嫌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侵吞国家资产等。
我们并不评价以上这个举报是否属实,随着网上越来越低的实名举报行为发生,我们仅就实名举报的风险提醒当事人,不可滥用,需要注意哪些?并且法律风险在哪里?
实名举报本身是公民行使监督权的合法途径,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存在以下一些潜在的法律风险:
1. 举报不实:如果举报人故意捏造事实进行举报,可能构成诽谤罪等,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侵犯隐私:在举报过程中,若不慎或故意泄露他人不应公开的隐私信息,可能侵犯他人隐私权,面临民事赔偿等责任。
3. 违反程序规定:未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举报,比如越级举报等,可能导致举报不被受理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
需要强调的是,只要举报人是基于客观事实、遵循合法程序进行实名举报,一般不会面临法律风险,而且法律通常会保护举报人免受打击报复。同时,公民在进行实名举报时应秉持客观、真实、谨慎的态度。
其次以下是一些避免在举报过程中侵犯他人隐私的方法:
1. 聚焦关键问题:只阐述与举报事项直接相关的内容,不涉及无关的私人生活细节等。
2. 核实信息准确性:确保所举报的信息都是经过认真核实的,避免传播未经证实的可能涉及隐私的传闻。
3. 使用官方渠道:通过正规的举报途径和平台进行举报,这些渠道通常有一定的规范和审核机制,能减少隐私泄露风险。
4. 不随意扩散:除了向特定的受理部门或机构举报外,不向其他人随意透露可能涉及隐私的信息。
5. 语言严谨客观:在描述问题时,采用客观、严谨的语言,避免使用可能影射个人隐私的表述方式。
6. 保护证据来源:如果有涉及他人隐私的证据,要注意对证据来源进行保密,防止隐私进一步扩散。
7. 尊重他人名誉:即使在举报过程中,也始终尊重被举报人的基本名誉和人格权利。
总之,当事人要尊重事实,不得随意夸大事实,特别是掌握确凿证据才能实名举报,否则必遭法律的反噬!
实名举报视频地址:https://my.mbd.baidu.com/r/1klquDpS7Xq?f=cprs=3403590422ruk=Gd-GbUI2Nbq-J0thjsW30Qu=3495550ced8b33a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