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和妻子闪婚生下一子,因婚前彼此了解甚少,婚后两人感情并不好,岂料男子又意外发现妻子患有癫痫,他瞬间感觉被欺骗了。两人在结婚5年后开始分居,之后,双方曾多次协议离婚均未果,男子忍无可忍,终于在分居13年后起诉离婚,并欲要回儿子,结果法院却这样判了。
(案件来源: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张良和王慧兰闪婚喜得一子,张良开心得连嘴都合不拢,原本孤枕难眠的他,感觉一下子什么都有了,他甚至觉得,这世上的好事都让他给遇上了。
可好景不长,由于两人婚前接触时间太短,相互之间不是很了解,所以自从王慧兰生了儿子后,两人间的矛盾越来越多,感情开始渐行渐远。
更糟心的是,张良竟无意中发现妻子患有癫痫,他突然间发觉自己就是个不折不扣的傻子,被妻子一家人欺骗了这么久。
张良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他和王慧兰开始分居,而此时距离他们结婚才刚刚过去5个年头,因孩子还小需要人照顾,所以,当岳父母提出接走孩子时,张良并没有反对。
从此,张良又成了孤家寡人,仿佛一下子又回到了从前。
一段时间后,冷静下来的张良决定彻底结束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于是,他便提出了离婚。
万万没想到,离婚也不是件容易的事,两人经多次协商都未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协议离婚是走不通了。
张良也曾经想到过是否可以撤销婚姻,因为他觉得王慧兰在婚前隐瞒了患有癫痫一事,后经过咨询,他才得知婚姻还是无法撤销。
离婚的事就这样被搁置了起来,直到两人分居13年后,张良实在忍无可忍,便提起了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自己和王慧兰离婚,并把儿子交由自己抚养。
王慧兰同意离婚,但希望儿子由自己抚养,并提出因自己经济困难,要求张良支付补助款15万元。
同时,王慧兰还辩称,自己婚前并无癫痫,此病是在生完儿子后得的,所以并不存在张良所说的隐瞒疾病一事。
后经法院调查得知,王慧兰在6年前已经拿到了《残疾人证》,该证明确王慧兰患有多重残疾,包括智力叁级和精神肆级,并已被法院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母亲为监护人。
另外,法院还查明,张良的月工资在7000元到1万元不等,而王慧兰每月只有2000多元,确实比较困难。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来看待这件事呢?
1、为什么张良和王慧兰的婚姻无法撤销?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面条款中的“重大疾病”,指的是法定传染性疾病、严重的遗传性疾病和重度精神疾病。
但癫痫是短暂的大脑功能障碍,是一种慢性疾病,不在上述“重大疾病”之列。
因此,就算王慧兰说了慌,她婚前确实隐瞒了患有癫痫一事,张良如果要求撤销婚姻,法院还是不会予以支持的。
2、张良提出离婚和要回儿子抚养权的诉求,法院会予以支持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良起诉离婚,王慧兰表示同意,说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因调解无效,故准予离婚。
而两人婚生子的抚养问题,因孩子一直跟随外祖父母生活,又考虑到孩子已17岁,他自己也要求和母亲以及外祖父母一起生活,故判决孩子由王慧兰抚养,张良每月支付抚养费2800元。
至于王慧兰要求张良支付帮助款15万元的诉求,根据实际情况,法院判决张良支付帮助款5万元,张良也表示愿意接受。
这个案件告诉我们,闪婚还是有相当大的风险的,婚姻非儿戏,在婚前双方还是应该多了解多沟通,否则,要是出了什么状况,将遗憾终身。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