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30日,陕西旅游的控股股东陕西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业务中心的书面警示决定,生效日期为2024年10月15日。陕旅集团存在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的违规行为,2024年5月21日其披露了相关更正公告,包括将年度报告中非经营性往来占款和资金拆借余额由7.68亿元更正为12.79亿元,并更正其他应付款等21个项目的当期数据及比较数据、报表附注中合并范围等23项内容,以及年度报告中的部分业务板块相关情况等。陕旅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业务中心据此对其予以书面警示。2024年10月29日,陕旅集团于上海清算网披露了相关公告。此次书面警示不涉及陕西旅游及公司董监高人员,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运作,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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