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中,一女子花重金购买了一份百万医疗保险产品,之后女子不幸患上急性胰腺炎,最终抢救无效离世,女子家属要求保险公司理赔22.8万余元,谁料,保险公司拒绝,并表示女子购买前有故意隐瞒行为,女子家属一气之下将其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了! 谢红敏(化名)的家人怎么都没有想到,他们花费重金购买的保险,竟然在病人住院后,一分钱也不愿意垫付,直至谢红敏去世,对方还不愿意理赔,这让她的家属很是气愤。 面对着亲人的离世和高额的医疗费用,他们原本以为,购买的保险可以在这个困难时刻给予他们支持和帮助,但事实却让他们感到绝望和无助。 谢红敏因为急性胰腺炎,被家人紧急送到医院接受治疗,为了减轻家庭的经济压力,他们很快就联系了保险公司,希望能够获得医药费的垫付。 可保险公司却拒绝了他们的请求,尽管医院的医生和护士们尽了最大的努力,但谢红敏最终还是抢救无效,离开了人世。 家人沉浸在失去亲人的悲痛之中,却还要面对一个残酷的现实,治疗期间产生了五十多万元的医疗费用,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应该赔偿其中的二十多万元。 可保险公司却以谢红敏在投保时,没有给他们说之前生过病,所以拒绝赔偿,他们声称,谢红敏在投保之前曾患有胃食管反流,而这一情况没有在投保时告知保险公司。 谢红敏的家人对此感到非常不解和愤怒,如果保险公司如此注重投保人的身体状况,为何在收取保费时不事先进行调查,而是等到出险时才提出异议? 而且谢红敏之前的病情和这次发病的因素又有什么直接的关系?这不明摆着就是不愿意赔偿找的借口。 无奈之下,谢红敏的家人只能走上法律的道路,与保险公司对簿公堂,经过法庭的审理,保险公司并没能拿出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 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要给谢红敏的家人二十多万元,但是保险公司对于这个结果很是不满意,于是直接选择上诉。 但是二审法院重新调查后,维持了原判,这场官司给谢红敏的家人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 保险本应是一种风险管理和财务保障的工具,是人们应对意外和不确定性的重要手段,但当保险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赔付责任时,保险的意义就大打折扣了。 信息来源:大河报《平安财险拒赔案败诉:违背诚信原则,被判支付20余万保险金》2024年10月28日
保险还好啊 也就两个不赔,这也不赔,那也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