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福建省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的通知》,涉及贷款的首付比例、额度等问题。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购买自住住房的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自建房的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
文件提出,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下调为20%。漳州公积金中心解释称,最低首付比例由原先的30%下调为20%,与首套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一致。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由35万元调整为40万元,双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止。(澎湃新闻记者庞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