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发布
《2024年舟山市市本级
公共租赁住房受理通告》
一起来看
具体申请条件及流程
↓↓↓
➣受理对象
新城区域内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新城区域内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小岛进城渔农民。
➣保障方式
(一)租赁补贴。保障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家庭和小岛进城渔农民家庭。保障标准分为三档,即低保、低保边缘户、其他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每平方米20元、17元、14元,租赁补贴按季发放到保障家庭主申请人的市民卡中。
(二)实物配租。保障对象为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家庭中政府规定的优先保障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小岛进城渔农民家庭,当实物配租房源不够时轮候。
➣保障面积标准:1人家庭享受36平方米、2人家庭享受40平方米,3人(含)以上家庭按人均18平方米标准享受。
➣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优先保障家庭
保障家庭在舟山本岛无住房、无生活用机动车辆,且属下列对象的:
(一)申请家庭系低保、低保边缘家庭或家庭成员中有残疾一、二等级的(精神、智力残疾除外);
(二)申请家庭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重大疾病家庭、见义勇为伤残人员、英雄模范、市级(含)以上劳动模范、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三)申请家庭中有年满60周岁以上成员的;
(四)具有浙江省户籍的退役军人、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及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
➣保障时限
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家庭和小岛进城渔农民家庭符合保障条件的,年审通过后可按规定持续享受保障政策;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符合保障条件的,最长保障时限不超过5年。
➣租金标准
按照分层保障原则,公租房租金分为四档。
第一档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低保、特困家庭按照原廉租住房租金标准0.5元/平方米收取;
第二档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低边家庭按照公房租金3元/平方米的70%即2.1元/平方米收取;
第三档其他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公房租金3元/平方米收取;
第四档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按照《关于核定新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舟发改价格〔2015〕30号)文件规定执行,即10-12元/平方米收取。
保障期内,如遇租金调整,按新租金标准执行。
市本级公租房
具体申请条件及申请流程
此外
我市定海区、普陀区
一批公租房也即将开放申请
↓↓↓
定海区居住证量化公租房
具体申请流程
普陀区公租房具体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