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甘肃新闻11月1日电(邓鹏银)在甘肃省陇南市的街头巷尾,电动自行车因其便捷、经济的特点成为了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然而,随着电动自行车数量的激增,交通安全隐患也逐渐凸显。面对这一挑战,陇南公安交管部门积极创新,协同共治,优化服务,宣管并重,全力构建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新模式。
协同共治,强化源头监管
“电动自行车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必须打一场声势浩大的整体仗。”陇南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刘劭表示。为了确保电动自行车的安全管理,陇南公安交管部门主动对接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通过召开联勤会议、组建工作专班、联合检查执法等措施,对全市192家电动车销售门店开展定期排查,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的34家门店进行了公示曝光,持续打击违规销售行为。
在成县鸡峰镇,李大叔最近遇到了一个难题。他花了2000多元买了一辆超标电动车,按照规定无法注册登记,让他十分苦恼。“这车还没骑两年,要报废心里不是滋味。”李大叔说。
针对上述情况,陇南公安交管部门推出了“注册一批、报废一批、置换一批、过渡一批”的“四个一批”工作举措,积极探索非标电动车的综合治理方案。
“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的理念,最大限度地降低群众的经济损失。”陇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明泉介绍道,“我们协调工信、商务等部门争取补贴,动员全市18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参与以旧换新活动,并与销售企业、保险公司、驾校、报废回收企业商议协定,最大限度让利于民。”
建点布网,延伸服务触角
为了方便群众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陇南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市54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开展了带牌销售业务。西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所长李娜介绍说:“我们安排查验民警对西和县16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待销售的513辆电动自行车进行提前查验,确保群众购买后可以直接上牌。”
家住西和县石峡镇石峡村的龚明正最近在镇上的远征摩托车销售中心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在店主的帮助下,很快完成了新车注册登记。“买车、上牌在销售门店就可以完成,不用往返跑,很方便!”龚明正高兴地说。
“我们在全市范围内设立了多个车管服务网点,确保群众就近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陇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李文平介绍道,“截至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共计注册登记37062辆。”
管宣并重,优化通行秩序
在武都区城区主要路口,25处喇叭和48块提示板循环播放着交通安全提示。“阿姨,骑行电动自行车需要佩戴安全头盔,不是把头盔带在车上,而是要‘戴’在头上!”身穿反光背心、佩戴“红袖章”的交通志愿者们正在路口来回穿梭,积极开展劝导工作。
近年来,武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辖区13家驾培机构学员及“两个教育”驾驶人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加林出租汽车公司的李师傅深有体会:“以前电动车随意变道,最担心的就是刮擦。今年以来,电动自行车都走非机动车道,现在开车轻松多了。”
“我们采取‘喇叭响起来、路面管起来、铁骑转起来、志愿者劝起来’的‘四起来’措施,努力实现电动自行车‘车要上牌、人要戴盔、各行其道、管宣并举’的目标任务。”武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张刚表示。
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提升
今年以来,陇南市电动自行车纳管率同比上升了220.23%,头盔佩戴率持续上升,道路通行秩序明显改善,驾驶人的安全文明意识进一步增强。这些成效的背后,是陇南公安交管部门坚持守正创新、因地制宜、系统治理的原则,以及各部门协同共治的努力。
“电动自行车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刘劭表示,“我们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优化服务,强化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在武都区的街头,市民张女士骑着新买的电动自行车,脸上洋溢着笑容。“以前买车后还要专门跑车管所上牌,现在在销售门店就能完成,真是太方便了。”张女士说。
“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陇南市在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不仅提升了城市道路交通的安全水平,也赢得了广大市民的认可和支持。”陇南市公安局副局长李明表示,“未来,陇南将继续探索和完善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新模式,为建设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