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检察官与县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有关人员检测修河水质。摄影丨通讯员姚卫东
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朱雪军通讯员黄晓艳龚秀安)今年以来,修水县人民检察院围绕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三水统筹”主线,认真履职,组织开展“鄱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7次。持续深化水生态环境公益司法保护,扎实推动保障长江和鄱阳湖流域高质量发展。
修河是鄱阳湖水系五大河流之一,是长江中下游重要水源涵养地,也是修水人民的母亲河。该院重点办理与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相关的公益诉讼案件50件,开展磋商20件,发出检察建议27件,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
▲生态检察,用无人机调查取证。摄影丨通讯员姚卫东
为深化拓展创新、提升办案质效,该院持续推进数字赋能新时代法律监督,自主培育研发水资源保护公益诉讼等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4个;运用“数智益检”公益诉讼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水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线索12条,成案12件,模型入选修水县数字化政府建设项目清单;研发水资源保护法律监督模型,督促县行政机关查处非法取水企业5家,追缴水资源费1.2万元,堵住每年5.7万方的水资源损失缺口,模型在省人民检察院平台上架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
该院坚持强化联动协作,依托“通平修”跨省际区划协作机制开展学习交流活动3次,并与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检察院协同办理付某跨省转运尾矿渣公益诉讼案,督促清运尾矿渣1万余吨,还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水生态环境办案15次。
该院通过办案,督促清理建筑垃圾20余万吨、水面污染物50吨,表土复绿2.3万平方米,分类处理“三无船舶”88艘。完成河道疏浚3.1公里、岸坡填筑15.3公里,矿山补植复绿45亩,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33万元。办理的4起案件被最高检认定为高质效案件,3个案例入选省、市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