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临夏州一女子买房抽奖抽中一等奖奔驰迈巴赫S480十年使用权,引发网友关注。
10月29日晚,涉事楼盘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回应称,中奖业主抽中的是汽车的使用权限,车辆登记在开发商名下,十年后回收,使用期间产生的保险、维修等费用由业主自行承担。
据媒体报道,涉事楼盘于10月27日开盘,推出“买新房抽豪车”活动,一等奖奖品是奔驰迈巴赫S480(十年使用权),其他奖项的汽车有奥迪A6、帕萨特、凌渡等,此外,还有现金红包、大电视。该楼盘销售称,此次买新房抽豪车活动真实有效,“一位女业主购买了一套价值200万元左右的房子,抽中了一等奖”。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网友热议。部分网友认为,买房抽奖是开发商的炒作行为,消费者只有车辆使用权,期间所有费用由自己承担,没有实际使用性。
也有网友对开发商设置获奖额度的合法性,以及消费者使用车辆期间万一发生剐蹭时的责任划分,表示疑问。
那么,法律对有奖销售如何规定?开发商推出买房赠豪车使用权活动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有奖销售不得存在哪些情形?从事非法有奖销售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抽奖抽中十年豪车使用权,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哪些法律风险?汽车使用权到期后,还可能面临哪些问题?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权益合伙人苗在超律师的专业解读!
1.我国法律对有奖销售活动如何规定?开发商推出买房赠豪车使用权活动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苗在超:有奖销售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向消费者或相关公众提供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类型包括附赠式有奖销售和抽奖式有奖销售。附赠式有奖销售是依附于或者随附于销售行为的赠与行为;抽奖式有奖销售是以抽签、摇号等带有偶然性的方法决定购买者是否中奖的有奖销售方式。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都对有奖销售有明确规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抽奖式的有奖销售,单次奖品价值不得超过五万元。即便该奖品并未实际转让所有权,只提供使用权,也需在价值限额内。《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也明确了经营者在有奖销售前,应当明确公布奖项种类、参与条件、参与方式、开奖时间、开奖方式、金额、奖金金额或者奖品价格、奖品品名、奖品种类、奖品数量或者中奖概率、兑奖时间、兑奖条件、兑奖方式、奖品交付方式、弃奖条件、主办方及其联系方式等信息。
对于开发商推出的买房赠豪车使用权的行为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豪车使用权的市场价值超过五万元,则可能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金额的规定。该事件中,女子买房抽中迈巴赫S480十年使用权,由于迈巴赫S480裸车价格较高,即使是十年的使用权,其价值也可能明显超出法律规定的限额,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此外,开发商在宣传中若未充分披露奖品价值、兑奖条件、中奖概率、兑奖方式等信息,也可能构成违法。
2、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不得存在哪些情形?如果从事非法有奖销售活动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苗在超:经营者在进行有奖销售时,应避免以下行为,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1)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例如,商家举办抽奖活动,但未明确说明奖项设置的具体数量、奖品的具体型号或规格等关键信息,导致消费者在参与活动后对兑奖产生疑问,无法顺利兑奖,这种情况就违反了该规定。
2)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比如,商家宣传活动有丰厚大奖,但实际上根本不存在该奖项,或者在抽奖过程中暗箱操作,让事先安排好的人员中奖,以此欺骗消费者参与活动。
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这里的最高奖金额是以市场价值来衡量的,如果最高奖设置多个中奖者的,其中任意一个中奖者的最高奖金额超过五万元;同一奖券或者购买一次商品具有两次或者两次以上获奖机会的,累计金额超过五万元等情况,也认定为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在此类违法行为中,经营者可能面临被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五万至五十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此外,消费者若因该活动受到欺骗或产生损失,经营者可能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3、消费者抽奖抽中十年豪车使用权,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哪些法律风险?汽车使用权到期后,还可能面临哪些法律问题?
苗在超:如果抽奖活动举办方在关于豪车使用权的合同中,对车辆使用的具体范围、条件、限制等条款规定不明确,可能会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引发双方对合同理解的分歧。例如,合同未明确规定车辆是否可以用于商业用途或出租给第三方,若消费者在使用中涉及商业运输等行为,可能会被举办方追究违约责任。
尽管消费者获得了豪车的使用权,但如果举办方因自身经营问题、车辆所有权纠纷等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将车辆供消费者使用十年的约定,消费者的权益可能会受到损害。此时消费者需要花费时间和精力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举办方的违约责任。
在交通事故及责任分配及违法方面,由于车辆所有权仍在开发商名下,若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可能会复杂化。即使消费者负责日常使用中的赔偿责任,第三方可能也会对车主(开发商)提出赔偿请求。这可能会引发消费者与开发商之间的赔偿责任争议。因此,消费者应在使用权协议中明确责任范围,避免因未分清责任而导致的纠纷。
另外,在使用期间,消费者若因交通违规而受到罚款或扣分处罚,这些责任应由消费者自行承担。此外,由于车辆登记在开发商名下,任何违法记录都会在开发商的车主记录上登记,开发商可能因此要求消费者补偿或承担额外赔偿。
从法律角度来看,使用权到期意味着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已满,消费者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将车辆归还授权方,如果继续使用车辆,则可能会构成违约。消费者归还时,如果双方对车辆的归还状态标准存在不同理解,或者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对车辆造成了一定的磨损、损坏,在确定赔偿责任和金额时可能会产生纠纷。此外,消费者在使用车辆期间可能存在一些未结清的费用,如停车费、过路费、违法罚款等。在使用权到期时,这些未结清的费用需要进行结算。如果消费者未能及时结清这些费用,举办方可能会要求消费者承担滞纳金或其他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