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嫌文员挣钱少,因长相漂亮下班后卖淫,曾经男同事找她交易,4000元发生2次关系后男子凶相毕露不给钱还施暴,女子家庭困难才堕落,最后女子被拘留15天,男子因抢劫和故意伤害被判8年,你说这是不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林芳在上海一家广告公司当文员,挣那点钱她嫌少。她长得好看啊,就动了歪心思,下班后出卖肉体挣钱。有个男同事张明发现这事儿,就找她做交易。4000块在女子出租屋搞了2次后,张明突然就疯了,大骂“你这个不是人的东西!我就不给你钱!”还拿花瓶砸女子。林芳躲了后还质问张明是不是疯了。张明红着眼吼说为了这钱把家里积蓄都拿出来了。林芳冷笑说做这行就为钱,你情我愿,别装正人君子。张明就暴走掐她脖子,骂她堕落。林芳挣扎开要报警,张明夺手机摔了,还搜刮她财物。
林芳为啥干这事儿呢?她出生江西偏远山村,父亲车祸没腿坐轮椅,母亲照顾父亲没法工作,全家就靠她。冬天煤炉坏了,她去借钱买煤空手而归,看着父亲冻得发抖。她发誓改变家境。她学习好考上大学,为省钱选最近学校还边读书边打工。她每月工资除了自己的开销都寄回家,但父亲病加重药费根本不够。大学毕业到上海,工作不好只当小文员,工资付完房租生活费就不够父亲药费。她没招的时候,同事介绍快钱方法,开始拒绝,后来父亲病更重债务多就动摇了。
后来到警局,警官让她讲案发经过,她讲家庭情况哭着说没选择。警官说理解苦衷但行为犯法要依法处理。林芳说愿意接受惩罚,只求别让父母知道。最后张明被缉拿归案承认犯罪。法庭上法官考虑林芳情况从轻处罚拘留15天,张明抢劫罪i和故意伤害罪判8年有期徒刑。
这男人太不是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