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镇原县一男子经人介绍认识当地一名女子,两人很快恋爱同居。为了结婚,男方支付给女方近7万元。但在婚期临近时,男子发现未婚妻患有抑郁症,待未婚妻就医治疗出院后便提出悔婚。事后,男方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返还相应彩礼。11月3日,红星新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日前甘肃省镇原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根据此案实际情况,判决女方返还男方彩礼5万元。
判决文书显示,2023年6月,男子张某与女子赵某经人介绍相识,后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同年11月,男女双方家长为两人订婚,商定彩礼为188000元。男方当天给赵某母亲李某彩礼38000元,另外拿3万元用于赵某购买衣服、首饰。李某当场分别退给张某、赵某每人4000元。此外,男方给赵某“锁锁钱”10100元,女方给张某“锁锁钱”5200元。
不过,在张某跟赵某交往期间,张某发现赵某患抑郁症并送其就医治疗。待赵某出院后,张某提出悔婚。此时,距两家人商定的婚期还有不到20天,婚礼被取消了,但双方就彩礼返还问题未协商一致。
事后,男方将女方起诉到镇原县人民法院,要求返还彩礼。法院最终认定男方实际支付给女方68900元。但赵某母亲认为,男方在婚期临近找各种理由推迟结婚,导致女儿患上抑郁症,也给其造成经济损失,不同意退还彩礼。
镇原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女方借缔结婚姻向男方索取彩礼,数额较大,给男方家庭造成了经济困难,也违反民法典中“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规定,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理由成立。张某、赵某婚前同居,商定婚期后,赵某的母亲已花去部分钱为其购买嫁妆,张某发现赵某患病,提出悔婚。根据本案实际情况,法院最终判决女方返还男方彩礼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