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职工医药费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

身边24小时 2024-11-05 13:47:01

全体教职工:

2024年度医药费审核工作已接近尾声,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职工医疗管理办法(试行)》鄂二师院行发[2015]100号第六条之规定:“符合学校规定报销的医疗费必须在当年内报销,跨年度医疗费不予报销”、“12月份医药费纳入第二年管理”。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期间发生的职工医疗费(含门诊、子女统筹、高知高干职工体检)纳入2024年度医疗费管理,必须在今年内报销完毕,住院费的审核可酌情延长时间;2024年12月1日以后发生的医疗费将纳入2025年度预算。结合财务支付时间,现对2024年度教职工医疗费报销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1、报销时间安排:

类别

审核、报销时间

地点

在职职工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每周三下午、周四全天

2024年12月5日(周四)截止

后勤保障部201室

离退休

职工

光谷

同在职职工时间

后勤保障部201室

阅马场

2024年12月2、3日(周一、周二)

阅马场管理服务中心

卓刀泉

2024年12月4、6日(周三、五)

卓刀泉管理服务中心

白沙洲

2024年12月9日(周一)

白沙洲管理服务中心

为确保教职工能及时报销医药费,12月10日开始对本年度医药费进行汇总整理(报销系统关停),期间不再接受医药费(住院费除外)的审核。请教职工安排好自己的医疗费报销时间。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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