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5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为保证驻马店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1驻马店投MTN004,债券代码:102103057.IB)2024年付息及投资者回售部分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驻马店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债项名称:驻马店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
债项简称:21驻马店投MTN004
债项代码:102103057.IB
发行金额:人民币3亿元
缴款日:2021年11月22日
发行期限:3+2年
债项余额:人民币3亿元
评级情况:AA+/AA+
本计息期债项利率:5.00%
利息/本金兑付日:2024年11月22日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管理机构: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信用增进安排(如有):/
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兑付相关事宜
债券持有人在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01日回售登记期内成功行使回售选择权的回售部分债券享有本期利息及按面值回售的兑付资金。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回售部分兑付资金及付息资金,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付息日及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兑付日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权利行使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
单位名称:驻马店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娟
(二)主承销商/存续期管理机构
单位名称: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晓笑
(三)托管机构
单位名称: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四、信息披露承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本文源自:金融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