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奶奶拉着4岁小孙女在街上行走,她多次打骂小女孩。还骂小女孩妈妈。打完后

天狼看法 2024-11-07 16:10:03

贵州遵义,奶奶拉着4岁小孙女在街上行走,她多次打骂小女孩。还骂小女孩妈妈。打完后,她气呼呼地走了。只见小女孩做出一个动作,让人泪奔。

(信息来源:椒点视频)

这是一个美丽的秋日,一个大妈拉着一个三四岁小女孩在街上行走。从她们的动作来看,疑似是祖孙俩。

这原本该是一副美丽的场景,奶奶拉着小孙女,在秋日的阳光下行走。阳光照在她们身上,是如此温馨。

正常情况下,这样一幕温馨的场景会成为祖孙二人美好回忆。

奶奶会想着小孙女小时候,她对孩子的付出和陪伴。小女孩长大后,会想着奶奶对自己曾经的爱。

一个女士看到了祖孙俩,拿出手机想拍下这温馨的一幕。

但是下一刻,那个大妈做出的动作,却让女子震惊。

只见奶奶对孙女又打又骂,她不但骂孙女,连孙女的妈妈也一并骂了。

女子很生气,她想记录下这一幕,提醒女孩妈妈,不要再把孩子交给奶奶管。

只见奶奶打骂孩子后,快步向前。女子觉得奶奶太过分,正心疼呢,只见小女孩快跑几步,牵住奶奶的手。

女子被小女孩这个动作给震撼了,那么小的孩子,刚刚被奶奶打骂过。她没有记恨奶奶,反而用她柔软的小手去拉着奶奶。

因为此刻,在这个街道上,奶奶是她唯一的亲人。是她唯一值得信赖的人。

女孩这个动作让人心酸,但下一刻,奶奶却又对着女孩狠狠打了几下。

这个奶奶的行为,让人气愤。

结合她一边打骂孙女,一边痛骂儿媳妇的情况,可分析出她跟儿媳妇有矛盾,她把对儿媳妇的怨恨都发泄到孩子身上了。

那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

1、奶奶对小女孩施暴,违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孩子才三四岁的样子,是未成年人,她应该受到大人的教育和呵护。而不是被奶奶如此狠打。

这个奶奶在大街上这样打孩子,可想而知,在家里对孩子会是什么样。

她这种暴力打孩子的行为,违法。

2、奶奶对孩子施暴,有可能伤害到孩子心灵上。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父母和其他监护人应该为孩子提供健康安全的生活保障,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教育孩子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这是每一对父母以及监护人应该尽到的职责。

如果孩子有错,奶奶及时指出并引导。这才是她作为奶奶的正确做法。

可她却在大街上殴打孩子,会给孩子带来身体上的创伤,更会给孩子带来心灵上的伤害。

2、奶奶的做法,违背家庭和睦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敬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个家庭中,如果长辈识大体,且通情达理。那么这个家庭的家风一定很正,她的后代们也差不到哪里去。

一个老人就如一个家的根基,根基稳了,大树一定会枝繁叶茂。

可视频中这位奶奶,不但在大街上痛打孙女,还骂儿媳妇。她的行为,违背家庭和睦原则。

第一,她是婆婆,是长辈,如果儿媳妇有什么不对,她完全可以委婉提出,一家人好好沟通。

只要双方真诚沟通,相信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第二,即便对儿媳有不满,也不该打孙女出气,更不该当着孙女的面骂儿媳。

第三,如果她打伤孙女,她可能涉嫌违法。

古人有句话说的好,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每个人到这世上,就是一场修行。千万不要被矛盾和仇恨蒙蔽了双眼,忘记了我们本身的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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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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