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黑龙江新闻11月7日电(李胜敏)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下、利在千秋。大兴安岭是我国最北生态安全防护屏障,肩负着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任,大兴安岭地区各级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十三届黑龙江省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聚焦生态文明建设这一“国之大者”,紧盯重点问题整改,推进生态环保领域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压紧压实生态保护责任,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切实保护好“八万里兴安”这片绿水青山,共享生态文明成果。
聚焦政治责任强化担当作为
大兴安岭地区森林覆盖率由2020年85.2%提升至86.3%,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年服务功能总价值已达7975.03亿元,连续13年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市(地)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连续3年位列全省优秀等次,漠河市、呼玛县、塔河县及大兴安岭地区先后被命名为第四批、第五批、第七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这是大兴安岭地区开发建设60周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10周年交上的生态文明建设的答卷。这份沉甸甸成绩的背后离不开执纪执法监督的护航保障。
“良好的生态是大兴安岭地区发展最厚实的‘家底’,也是林区发展的潜力所在。我们要把贯彻落实‘两山论’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监督责任,紧盯关键环节,督促相关部门进一步树牢生态优先意识,推动大兴安岭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向好。”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
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黑龙江省委部署,找准监督保障执纪执法、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切入点,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实的作风推进各类问题整改整治,做到“重点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执纪就跟进到哪里”,为保护大兴安岭这片生态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为了做好生态环保领域专项监督,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根据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工作要求,通过认真梳理,广泛征求各责任单位意见建议,结合大兴安岭地区实际,制定《2024年度大兴安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重点任务清单推进情况台账》,确定24项重点监督任务,明确工作措施,统筹推进,分类实施。认真研究部署,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议,通过听进展、点问题、提要求等方式,重点对问题整改的职能部门主体责任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进行安排部署,保证各项任务按照既定路线落细落实。
突出整改实效压实监督职责
“现在是十月中旬了,按照任务清单,月底我区要完成漠河市历史遗留矿山整治项目验收工作,你们要及时组织生态环境、林业部门及有关专家进行自然恢复成果认定,确保顺利完成全区2024年度历史遗留矿山地验收工作。”近日,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按照监督任务清单督促地区自然资源局做好相关工作。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在保护,也重在时时督导。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工作,立足纪检监察职能职责,通过下发工作提示、电话提醒等方式,督促12个责任部门按照重点任务清单要求认真落实,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采取“室组地”联动方式,通过“四不两直”“蹲点式”“暗访式”的方式,让监督力量下沉,及时了解掌握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工作落实情况,督促各职能部门落实整改责任。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始终,认真查找责任落实、能力作风、体制机制、执法检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剖析深层次原因,推动问题有效解决。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重点人群,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重大项目规划实施、重大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工作,紧盯项目审批、工程建设、资金拨付、污染防治、执法管理、安全防火等重点环节,严肃查处公权私用、滥权妄为等腐败和作风问题。
在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有效、有力监督推动下,各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工作得到有效推进。截至目前,大兴安岭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监督检查88余次,通过自查自纠发现问题144个,完成整改121个,整改完成率84.03%,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79件79人,追责问责7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4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顺利完成林草领域积案全部清仓销号任务,全区山生态修复已累计完成修复治理面积4128.58公顷,为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奠定了坚实基础。
擦亮监督探头做细日常监督
金秋十月,大兴安岭地区进入秋季森林防火期。连日来,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与林业集团纪委监委组成地企联合督导检查组,兵分两路深入南北两大防火战区开展防火督查,重点督查防火工作履职不到位、隐患突出等问题,监督各地拧紧森林保护纪律“发条”。
增绿就是增优势,护林就是护财富。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坚持把履行生态环保责任情况作为政治监督重点,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严格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统筹地、县(市、区)、乡镇、村四级监督力量,开启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网格化、常态化监督模式,构建“日常监督、发现问题、整治问题、巩固问题”全链条闭环监督机制,形成了专项监督、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全领域监督格局,有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现在河道干净了好多,也没有杂草和漂浮物了,治理得真好呀!这回我们老百姓也放心了。”近日,在塔河县塔南大桥附近的坝段上遛弯的高大爷感慨道。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惠普的民生福祉。大兴安岭纪委监委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日常监督,着力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今年,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纪委监委在开展督导检查中发现塔南大桥至塔河段河道周边环境卫生脏乱差,河道长满了杂草和漂浮物,该县纪委监委及时督促县水务局等职能部门对河道堤防进行环境卫生大整治,累计清理垃圾1.5吨,河道沿岸面貌变得干净整洁,彻底解决河道堤防“脏、乱、差”的问题。
针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地区纪委监委及时将问题反馈至责任单位,定期对问题整改开展“回头看”工作,以督促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精准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对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突出问题开展责任追究,以问责追责倒逼履职尽责。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民。大兴安岭地区生态底色愈亮,林区高质量发展的成色才能更足,我们将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工作重点,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让人民群众真真切切感受到实效。”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