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市消防救援部门公布了我市10月份涉电动自行车火灾情况:10月1日至10月31日,我市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5起,直接财产损失5700元(其中2起正在调查中未统计),无人员伤亡。
从这5起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中发现,从着火区域看,迎泽区1起、小店区1起、杏花岭区1起、阳曲县1起,综改区1起。从起火场所看,室外5起,其中行驶中1起,室外停车棚1起,其他室外公共区域3起,无涉及室内门厅、楼梯间及走道的火情。从起火状态看。停放未充电1起,停放充电中2起,行驶过程中1起,正在调查中1起。从起火原因看,蓄电池热失控1起,电气线路故障2起,正在调查中2起。从蓄电池来看,锂电池3起,铅酸电池1起,电池品牌不详1起。从购买时间来看,购买3年以上的3起。
针对10月份涉电动自行车火灾的情况,消防救援部门分析,10月份我市电动自行车火灾全部发生在室外,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明显减少;因蓄电池热失控引发火灾1起,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2起,非法改装仍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停放未充电占20%,停放充电占40%,购买3年以上占60%,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检测和维护保养值得关注;起火时间大部分在夜间,电动自行车充电时间一般在8至10小时,长时间充电会使电池过充,增加热失控和自燃风险,应多加防范;建议市民在正规电动自行车经销处购买,并检查产品标志是否齐全,避免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记者申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