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冤案错案,为何受伤的都是老百姓? 1978年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进入到蓬勃发展的新时期,然而,依旧存在一些冤假错案。 1998年,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的赵作海被认定谋杀同村的赵振裳,被公安机关逮捕,2002年12月,赵作海被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0年4月30日,本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赵振裳回到家乡。同年5月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再审判决:撤销该院刑事裁定和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同月13日,国家向赵作海赔偿了50万元,外加补助15万元的生活困难费。 1995年3月,聂树斌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及强奸妇女罪判处死刑,并剥夺其政治权利终身。聂树斌对此判决不服,随即提起上诉。4月25日,二审维持了原判。最终,他于1995年4月27日被执行死刑。2005年1月,河南警方在荥阳抓捕了犯下多起奸杀命案的河北广平籍农民王书金。王书金被捕后交代了四起奸杀案,其中包括1994年发生在石家庄的康某被杀案。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聂树斌强奸妇女案公开宣判,最终判决其无罪。2017年3月3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聂树斌的家属寄送了国家赔偿决定书,各项赔偿共计268万余元。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冤案也罢,判错也罢,侦查技术落后也情有可原,只是为什么,受伤的都是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