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教育部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提出将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作为了重要内容,明确了从事学前教育人员的资质要求,规定幼儿园教师、园长、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等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
新法规定,严格聘用管理,规定幼儿园聘任教师等工作人员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进行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存在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不宜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情形的,不得聘任。
这些措施的出台是对近年来频发的幼儿园侵害儿童安全事件的积极回应。例如,11月9日,安徽六安市一家幼儿园发生一起教师虐童事件,其中一名教师在午休后对部分孩子进行殴打,使用竹签虐童。次日,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回应称,已责令该幼儿园进行全面整顿,对在现场却未劝阻的2名保教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2024年3月,河南省商丘市虞城县一个幼儿园女老师殴打儿童的视频在网上传播。视频中,一女子对一名男童的头部不停拍打;另一段视频中,该男童跪在地上,向一名身穿深蓝色上衣的女子跪拜,引起公众愤怒。
2023年11月,有网友发视频爆料称,黑龙江省一幼儿园有老师长期扇打幼儿面部,拍打孩子脑袋,薅其头发,孩子哭了也不会停止殴打。网传多段视频显示,一名男童被女老师粗暴打头、薅头发,还有疑似揪着耳朵将该男童从一处甩到另一处的场景。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对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表示了肯定。他指出,幼儿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较弱,因而对幼儿园教师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是保障儿童身心安全的重要手段。近年来,频频发生的幼儿园体罚和虐待事件,凸显了严格把关教师资质与行为规范的重要性。
储朝晖还提到,当前学前教育中师资的整体培养存在滞后问题,很多教师虽然持有资格证,但在品德和专业技能方面未得到充分考核和培训。他强调,这一法律的出台对保障儿童基本权利至关重要,通过提高对幼儿教师的资格要求,有助于全面提升学前教育的质量。
此外,记者了解到,相关法律也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从业人员有相关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就明确,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解聘。
文|记者罗清峣实习生刘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