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春城讯日前,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2020年至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已对收到的1015件文件进行了形式审查,对符合备案审查要件的166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实质审查,纠错42件。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高站位谋划、高起点部署、高质量推动,认真谋划立法项目,在昆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找准定位,切实做到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聚焦“小切口、大场景”,以法治方式积极寻求解决改革堵点难点的制度路径。
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
吸纳民意汇集民智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注重从群众急难愁盼中找准通过立法推动改革的发力点和突破点,采取“小快灵”立法、核心条款修订等多种方式完善现有地方性法规,在充分学习借鉴全国人大、省人大常委会建点经验的基础上,周密策划、合理布局、科学选点、有序推进,自2017年至今分4批建立1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基本形成符合省会城市功能定位,满足地方立法工作实际需要,覆盖全市所有县(市)区,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基层立法联系点“网络”。
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健全“制度程序”推动“参与实践”,不断完善民主民意表达的平台和载体,不断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不断改进民众参与立法的方式方法,在立项阶段建立健全立法项目民意征集机制和立法项目遴选论证机制,聚焦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尊重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盼。在立法过程中不断扩大群众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真实反映人民意志。如在立法保护红嘴鸥的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充分听取和尊重民意,积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聚集民智的作用,在《昆明市文明观赏红嘴鸥规定》制定过程中,来自五华区华山街道翠湖社区、盘龙区联盟街道小坝社区、晋宁区晋城镇三合村委会、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等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专家、学者提出的10条意见建议被采纳。此外,在制度设计中,市人大常委会践行公平正义的理念和信仰,针对民众关心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寻求解决之道,真正维护人民权益。在法规出台后,市人大常委会又开展立法后评估,将民众的感受和诉求作为检验法规质量高低、是否得到全面有效实施、是否需要修改完善的重要标准,切实提升民众的立法获得感,切实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到立项、起草、审议、论证、评估、监督、宣传和实施等工作的全链条、全方位,让基层群众更多从旁观者变为国家法律制度政策的参与者、贡献者,使制度设计直接反映和体现基层群众的智慧和意愿。
特别是今年,为进一步提升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拓展各级人大代表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的广度与深度,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将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专业人大代表工作站进行融合建设,科学运用基层一线单位的优势、人大代表“专”和“精”的特点,丰富和拓展地方立法集中民意、汇聚民智的渠道和方式。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按照《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人大代表工作站融合建设办法》的规定,打通人大代表提出立法意见和建议的“最后一公里”,发挥好立法联系点和代表工作站在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支撑作用,不断提升群众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显性化备案审查
有效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法律体系是一个衔接配套、协调一致、和谐统一的整体,备案审查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制度。近年来,昆明市、县(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审查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备案审查制度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重要作用,对本级“一府一委两院”和下级人大作出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对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与制定机关沟通,提出处理意见建议,督促制定机关进行纠正,实现在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上一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全覆盖”,并将此项工作以制度形式规定为常态化工作,实现备案审查工作在常委会层面的显性化。同时,开展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入库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看得见、找得着、用得上”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
针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着眼探索与基层立法联系点、人大代表工作站有机结合的方式方法。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将市政府办公室《昆明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负面清单》交由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研究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此后还会对涉及群众大民生、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梳理、认真研究基层群众意见建议,鼓励基层组织直接提出审查建议,让民意成为高质量备案审查的源头活水,保障人民群众通过备案审查制度提出意见、表达诉求、参与监督,进一步拓展人民群众参与立法和监督的广度深度,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和内涵。
据统计,从2020年至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已对收到的1015件文件进行了形式审查,对符合备案审查要件的166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实质审查,纠错42件。2023年与2020年相比,实质性审查的文件数量增加3倍,纠错率为30%,备案审查工作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稳步推进。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准确把握备案审查制度的性质与定位,系统总结实践经验,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做好法规清理及法规意见建议征集工作,对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法规、规范性文件必须坚决予以纠正或撤销,持续推动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自觉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的政治性、专业性、理论性、实践性都很强,需要高素质的专业队伍和高质量的服务保障作为支撑。当前,市人大常委会突出抓好人才培养、智力支持、技术支撑等工作,努力打造一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专业素质高的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人才队伍。同时,全市人大系统持续推进立法人才的培养、选拔、使用和交流,针对部分县(市)区人员仍然偏少的问题,积极配齐配强必要的工作人员,并注重发挥“外脑”“智库”作用,通过财政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邀请法律领域和各行业领域的专家学者等方式,为工作提供智力支持。进一步密切各级人大常委会之间的工作联系、交流和协同,提高信息化水平,运用好云南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和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