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某等人将电商平台当作“提款机”,通过拉拢一群人伪造证据、“退货不退佣”,利用平台漏洞大肆“薅羊毛”骗取佣金。近日,思明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涉电商领域的诈骗案件,帮助企业追赃挽损超百万元。
套路复制诈骗团伙“围猎”电商平台群里交流退货理由和技巧
厦门某公司为推广线上购物App,对入驻商家的商品设置“平台返佣”,每卖出一件商品,平台就会给消费者一笔奖励金。刘某某在网络群聊中发现,下单后即使退货,佣金也能留在账户里。
去年5月,刘某某开始在线上召集数十人,他们伪装成正常消费者,在平台大量下单,一旦收到平台返佣便立即申请退货,以此方式骗取佣金。
刘某某的同伙刘某和彭某一看这法子来钱快,于是决定单干。他俩利用刘某某“下单即赚,退货不退佣”的套路,另外拉了一支队伍实施诈骗。与此同时,刘某某的另一名同伙曾某,也依葫芦画瓢开始实施诈骗。
这种诈骗行为不断扩散,形成了朋友拉朋友、老乡拉老乡的趋势。参与人员多为寻找兼职的“宝妈”,她们倾向于选择返佣比例高的日化品下单,并在“拍单群”中交流退货理由和技巧。从“怀孕了”“小孩子乱拍”“使用后过敏”等理由,到用热毛巾敷脸、找假诊断证明、抓脸或烤火让脸变红来伪造过敏照片等,手段五花八门。
追赃挽损精准计算涉案人员返佣金额补充移送审查起诉20余人
案发后,承办该案的检察官第一时间引导公安机关扣押了涉案人员的手机、电脑等涉案物品,并提取其中的电子数据。通过梳理比对,检察官逐一追查可能涉案的人员,并准确计算了每名涉案人员的返佣金额。
“在梳理涉案人员的交易流水时,我们从返佣资金的流转记录中排查出了更多的涉案人员。”检察官说,随后向公安机关发出了《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督促其补充移送审查起诉20余名涉案人员。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对涉案人员进行了分层分类处理,通过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督促涉案人员退赃退赔,帮助企业追赃挽损一百余万元。
检察官提醒电商平台加强技术防范和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并封堵平台漏洞,避免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防止类似诈骗案件发生。
(文/厦门晚报记者洪萱茹通讯员思检漫画/刘哲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