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蕾)怀柔区是首都生态涵养区之一,全域全年禁止捕鱼,但仍有一些人为了个人私利罔顾法律,顶风作案。怀柔区检察院、市公安局怀柔分局、怀柔区农业农村局近日联合开展罚没物品及禁用渔具集中销毁活动,彻底销毁三年来罚没、收缴的电鱼设备、渔网、充气艇等涉渔违法作案工具。
今年6月,怀柔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履职中发现一起案件:杜某某在怀河怀柔区庙城镇高两河村段,采取放置地笼等方式,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域非法捕捞鲫鱼、鳝鱼等,被执法机关发现,现场扣押地笼三个、渔网一组、胶皮裤一套及非法渔获物38尾。在对杜某某住处进行搜查后,执法人员又查获绿色粘网一张。经查,杜某某去年4月至8月间,曾多次在禁渔期和禁渔区非法捕捞水产品,销售金额达1万余元。
在对杜某某依法进行刑事追诉的同时,怀柔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积极开展工作,通过支持区农业农村局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杜某某进行生态损害赔偿磋商,最终令杜某某依法全额赔偿了相关损失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62190元,有效弥补了受侵害的社会公共利益。
“近年来,怀柔区检察院依托生态检察协作机制,持续加强与区农业农村局等行政机关的联动履职,严厉打击了一批破坏渔业生态资源的违法行为。”怀柔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国超介绍,此次集中销毁共销毁电鱼设备5套、渔网等违规渔具15000余米、充气艇及船只3艘。执法人员通过割裂、拆卸等方式,彻底销毁作案工具,杜绝其再次流入市场和水域,有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