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微山湖举行“南四湖专案”指导性案例新闻发布会,将最高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检例第218号)作为第五十四批指导性案例(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主题)发布。
据介绍,南四湖地处山东、江苏、安徽等省交界处,由微山湖、昭阳湖、独山湖和南阳湖四个相连湖泊组成,入湖河流53条,涉及4省8市34县(市、区)。多年来,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严重,与执法主体分散、执法标准不一、区域协调联动不足紧密相关,单一行政监管系统或各省分别治理,难以有效根治。
▲发布会现场
2021年3月,生态环境部正式建议最高检以公益诉讼推动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同年3月下旬,最高检联合生态环境部实地调研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受损问题,并组织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省检察机关开展初步调查。鉴于该流域生态环境受损问题严重复杂,且案涉违法主体众多,同年4月8日,最高检决定进行公益诉讼立案,成立由四级检察机关组成的一体化办案团队。最高检设办案组,由大检察官任办案组组长;山东、江苏、安徽三省设办案分组。
据介绍,办案期间,三省三级检察机关根据案件办理需要,对疑难复杂个案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54次公开听证,通过听证促进行政机关主动整改力度与成效。在个案办结后,2021年11月至12月间,三省办案分组对部分涉及工业污染、农业污染、船舶码头污染等案件的办理成效进行4次听证。
根据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情况和公开听证结果,最高检认为,南四湖可视化具体污染问题已基本解决或明确解决方法路径,南四湖流域水质明显好转,案件办理达到预期效果。2022年4月19日,最高检决定终结审查南四湖生态环境受损公益诉讼案。
案件结案后,最高检注重跟踪回访南四湖生态环境治理情况。为有效解决大面积鱼塘生态化改造的资金缺口难题,最高检主动协调金融机构,联合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金融资源与生态资源转化连接的桥梁,推动济宁市政府与银行签订金融合作协议,整合金融资源以及社会力量服务保障当地工矿企业和农业养殖产业转型升级、退湖渔民安居乐业,促进南四湖片区综合开发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截至2024年9月底,微山县通过生态化改造,生态养殖已占全县养殖面积的88%。经过生态综合治理,微山湖旅游区已获评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成为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生动实践。
红星新闻记者祁彪济宁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