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四川攀枝花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日前,经米易县委批准,米易县纪委监委对米易县委政法委原副书记彭富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消息称,经查,彭富友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亲清不分,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胆大妄为,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套取资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项目验收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彭富友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米易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米易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攀枝花市纪委批准,决定给予彭富友开除党籍处分;由米易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6月13日,攀枝花市纪委监委发布了彭富友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
简历显示,彭富友,男,彝族,1971年6月生,四川米易人,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1991年7月至2011年6月,彭富友在米易县麻陇彝族乡工作,历任乡长助理,党委副书记,党委副书记、乡长;2011年6月至2016年12月,历任米易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2016年12月至被查,历任米易县委政法委副书记、一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