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统筹草原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阿坝州按照省林草局统一部署,紧扣州委、州政府总体工作布局,积极调整优化基本草原。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阿坝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基本草原调整优化,州政府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推进落实,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班专人,明确工作职责。
二是精心组织落实。建立工作进度“日报告、周调度、月总结”制度,以林长制为抓手,督促各县(市)强化领导,加快推进。各县(市)将基本草原调整优化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内容,细化推进措施,积极落实经费,加强部门配合,协同推进工作。
三是科学调整优化。始终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评估、统筹优化”的原则,对集中边片草原和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重要水源地等重要生态保护区域内的草地划入基本草原,实现应保尽保。结合“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行业重要规划等对基本草原进行优化,为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提供要素保障。
四是严格审核审查。经76县次县级自查、23县次州级核查、20县次省级审查,全州13县(市)基本草原调整优化成果报告、数据库、统计表、分布图等成果全部通过省级技术审查,并率先完成州级基本草原调整优化成果汇总。
调整优化后,阿坝州基本草原面积3940.43万亩,占草原总面积83.44%,较调整优化前提高12.66个百分点,为维护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和推进全州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