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是个人人皆知的道理
但仍有人心存侥幸,酒驾被查后
为自己找各种酒驾的“理由”
一起来看看
“距离不远、自己还清醒”
11月8日22时许,德保交警在辖区腾蛟路口对一辆小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有酒驾嫌疑,随即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8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员梁某交代,晚上和几位工友一起吃饭时喝了啤酒,21时许结束后需开车返回县城家中。自认为距离不远,还比较清醒,而且这么晚了,应该不会有交警查车,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了。
最终,民警依法对梁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3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就喝了点啤酒、度数不高”
11月8日22时许,德保交警在辖区腾蛟路口,对一名小车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员陆某交代:晚上在城关镇某村的朋友家中喝啤酒,到了晚上22时左右,接到朋友的电话,叫其开车去县城某小区接他到村里一起喝酒。想着就喝了点啤酒,度数不高,况且自己还很清醒,便抱着侥幸的心理驾车前往县城。
最终,民警依法对陆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3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开的是电车、也就几分钟路程”
11月8日22时许,德保县城腾蛟路口,执勤交警对一名二轮轻便摩托车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9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员盛某交代:晚上到朋友家做客,期间喝了点酒,结束后驾车回家。自认为开的是电车(经查实为二轮轻便摩托车),并且喝的酒比较少,也就两三杯,离家也就几分钟的路程,便抱着侥幸的心理驾车,不料半路被查。
最终,民警依法对盛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3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
百色交警提醒
路程近、喝酒少、开的是电车
以为交警不查车等等都不是酒驾的“理由”和“借口”
任何时候
都不要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
违法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