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女子购买一份重疾险,连续4年续保,后被诊断出恶性肿瘤,入院治疗花费15万,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岂料,保险公司说女子理赔病症构成既往症,拒绝理赔。女子大怒:我能有病6年不去治疗在你这骗保?开什么玩笑!女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案例来源:红星新闻) 王悦悦一边做着化疗,一边还得跟保险公司干仗,明明连续投保了4年,怎么一生病了,保险公司就推三阻四的不给理赔,她要保险公司给个说法。 电话说不明白,王悦悦在做完化疗后,不顾家人的劝说,拖着虚弱的身体找到保险公司索要说法。 辗转找到理赔部,理赔部却说王悦悦这病早在2016年就检查出来了,构成既往症,不在理赔范围内。 王悦悦拍桌大怒:我要是6年前就知道有病,然后能一直不治疗,就为了买你们的保险骗保?开什么玩笑! 早在2016年的时候,王悦悦去做体检时,的确发现占位性病变,但是因为并没有其他症状表现,医生告诉她不用治疗,她也就没当回事。 2年后,王悦悦听朋友说有个保险还不错,管得挺全的,保险内容涵盖了一般医疗保险金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金,价钱还很合理,于是就在网上下单购买了。 王悦悦连续4年一直在续保,就怕真的有事发生的时候,还能多一重保障。 就在2022年的时候,王悦悦感觉头痛难忍,眼睛也跟着疼痛,就去医院看了看,结果还真的发现了问题。当初在2016年发现的占位性病变,确诊为恶性肿瘤。 晴天霹雳的消息打乱了王悦悦的所有计划,她甚至都把遗书写好了,就怕自己万一有点意外的话,家里人为了她那为数不多的遗产再闹不愉快。 好在发现的及时,做了手术,手术很成功。扣除掉医保报销后,王悦悦自费花了15万元。 要么说王悦悦有先见之明,续保了4年的健康险正好可以对她的疾病进行理赔,于是就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准备好理赔手续。 可当王悦悦让家里人拿着手续去理赔的时候,却被保险公司给打发回来,说王悦悦这属于既往症,不在理赔范围内。 王悦悦以为是家里人没去说明白,于是就在做完化疗后,拖着虚弱的身体去找保险公司理赔。可保险公司却说:谁来都一样,理赔不了,爱上哪告上哪告去! 王悦悦一气之下还真的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保险公司按照合同条款进行理赔。 1、 王悦悦认为,她的病症在理赔范围内,保险公司找理由拒绝理赔,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保险法》第26条的规定:对于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内,有权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而对于人寿保险,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请求权时效则为五年。若超过此时效期间未提出请求,则可能会丧失获得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权利。 王悦悦在做完手术后,将病例打印出来,然后再把网上购买的保险打印出来,并带好了理赔的相关手续去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保险公司没有理由拒绝理赔。 王悦悦一没超期去理赔,二也没有骗保行为。在确诊前的确没有病史,有医院给出的诊疗记录作为证据。保险公司无理由拒绝理赔,王悦悦要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2、 保险公司认为,王悦悦在购买保险前就发现了病症,属于免于理赔范畴,所以拒绝理赔。 根据《保险法》第16条的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在王悦悦提出理赔申请后,保险公司调查后发现,王悦悦在2016年就被医院检查出脑部存在颅内占位性病变,与2022年确诊的恶性肿瘤位置一致。 因此,保险公司认为王悦悦投保前未如实告知健康情况及病史,保险公司有权不承担赔偿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3、 法院这样判决: 虽然在保险条款中有约定,投保人应在投保前告知已知有关疾病或症状,但王悦悦在购买保险前并未发现有任何疾病。 王悦悦在2016年体检时发现占位性病变,但医生告知不用治疗,所以保险公司认为该病症为既往症拒绝理赔,法院不予认可。 王悦悦若是在2016年就已经发现了恶性肿瘤,并在长达6年时间内未进行治疗,亦不符合常理。 所以王悦悦在发现恶性肿瘤治疗后,找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是正常行为,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付保险金。 因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给王悦悦进行保险理赔,赔付王悦悦13万元。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