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网友爆料称,四川巴中市一女童被狗咬破左脸,事发时狗没拴绳,在咬人之后离开,物业正在寻找狗主人。该网友介绍,事情发生在11月15日,一条没有拴绳的黄色小狗在小区游乐设施处将女童脸部咬伤,“小女孩的脸部受伤很严重”。
11月17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上被咬伤女童的父亲刘先生。刘先生介绍,他家住在巴中市巴州区江北街道龙泉社区,女儿仅1岁10个月,事情发生在11月15日下午3点,当时家中保姆阿姨带着孩子在小区游乐设施处玩耍时,一条黄色小狗将孩子左脸咬伤。随后,孩子被送到医院缝针和打狂犬疫苗,但脸部已经破相,当天已到辖区江北派出所报警,警方和物业在帮忙寻找狗主人。11月16日晚,物业公司通知他已找到伤人的狗并将其打死,他前往小区门口现场查看,确有一条狗被打死。但不确认此狗是否就是咬伤女儿的那条狗,保姆也不确认是否就是咬人的那条狗。
刘先生也提醒广大居民,养狗一定要拴绳,谨防狗伤人,因此次事件关系到女儿一辈子的事情,将继续寻找狗主人,追责到底。
爱狗人士出来走两步呀!
物业公司的人要负责,狗是认主人的,这是一条重要线索。应该给警察牵走挨户排查。
我的建议是养狗要买保险,每年一万打底,毕竟怎么喜欢狗这点钱没问题的,对别人来说也是一种保障
还没找到主人,就打死,……,要看看是流浪狗还是家里养的,这个怎么感觉,像极了灭口,……
严惩那些不栓狗的
应该规定狗主人交押金20万元每狗,人不养反养狗🐶🙏🏽
所以我觉得还是城市禁止养狗的好,因为你再怎么禁止拴狗都会出现狗咬人事件,以后看见没牵绳的狗只管杀就好
必须重判狗主人过失伤害罪15年
把人家小孩弄毁容了,这难办了
犹太人,黑人,爱狗人士。
很明显的民事诉讼案件
再次强烈呼吁,可以养狗,养狗都需要办理证件,狗身上必须打入记录芯片,养狗必须缴纳一笔费用,用于成立爱犬基金,遇到弃养动用养狗人士的爱犬基金对狗狗实施救助。这样人权也有了,动物权也得到保护,既然是爱犬人士,就用流程法规取之于爱犬,用之于爱犬。另外对于不办证的不走流程的,政府应该定期组织清理野狗。
被咬了就自认倒霉吧,爱狗协会这种组织咱惹不起
可怜的孩子啊!家长悬赏吧,希望能找到狗主!无绳狗应该视为流浪狗,应该及时捕捉,就像崇州那次事件一样,各个城市都应该定时大力地整治不文明养狗的行为!
狗其实也是欺负弱小的,比它大的就不敢咬
正确做法,先报警,然后起诉物业,要求物业赔偿,然后让物业去找狗主人
物业就会马后炮
等找到狗主人再打死狗
让狗在公共场所是危害公共安全
街道,物业,狗主都应负责。
立法工作太滞后了,只要遛狗不牵绳,都应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
[汗]如果留了疤痕,以后容易因为疤痕自卑
找到狗主的孩子一起打死
在城市里养狗 我见很多心里扭曲的总是牵去别人车轮胎上撒尿。狗还是在农村养比较好,地方大可以看家护院。
为什么要把狗打死,杀狗灭眼吗?把狗打死了怎么找狗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