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67岁大爷半夜2点看鱼塘,发现有3个人偷鱼,大爷边喊边追,不料,一个人跳进鱼塘,大爷眼看抓住他了,突然,有人从背后推了大爷,大爷掉进水中,砸到跳塘人,大爷挣扎爬上岸,跳塘那人却淹死了,家属起诉大爷索赔50万,一审大爷被判刑2年,赔偿4万,二审判决让人拍手叫好!
(案例来源:法治天下)
吴老汉67岁了,为了生计,他承包了一片鱼塘,每天精心打理着鱼塘,想着等鱼长大了可以卖个好价钱。
然而,他发现总有人惦记着他的鱼,动不动就来偷鱼。
于是,吴老汉每天晚上都要去鱼塘巡视三四圈。
一个仲夏的夜晚,吴老汉凌晨2点钟,从床上爬起来,拿上手电筒去巡视鱼塘。
来到鱼塘边后,吴老汉看到有光一闪一闪的。
吴老汉心里咯噔一下,这次可逮个正着,他仔细一看,有三个人正在鬼鬼祟祟的偷鱼。
吴老汉赶紧加快脚步,刚走到离着偷鱼的人还有五六十米的距离, 他就被对方发现了。
对方用手电筒,朝着他照了过来,发现是鱼塘主人后,一阵慌乱,立刻逃跑。
吴老汉一看自己被发现了,一边大声喊着:“你们给我站住!”,一边快速的追了上去。
跑着跑着,他就听到“扑通”一声,有人竟然跳进了水里,就朝水响声望了过去。
等他回过头来,那两个人不见踪影了。
吴老汉跑到跳鱼塘的人那里,用手电照着,一边追逐。
那人也很狡猾,来来回回折腾吴老汉跑了三回。
终于,那个人在鱼塘的排水口处,爬上岸。
吴老汉气喘吁吁在排水口上方等待着那个人,心想:这次总算抓到一个。
吴老汉拦住那个人问他叫什么?家是哪里的。
那人在下面说,他叫黎小强,一边还骂骂咧咧的。
吴老汉从地上捡起石头朝他扔了过去,但是,没打着黎小强。
吴老汉拿着一根树枝拦着黎小强,想让他写保证书。两人正僵持不下……
突然,有人从背后推了吴老汉一把。
吴老汉身体瞬间失去平衡,从鱼塘顶的平台上,跌落到塘基的水泥斜坡下,直接撞上刚上岸的黎小强。
两个人一起滚下鱼塘的水中……
吴老汉本就不会水,他觉得有人在底下拽着他,他在水里拼命挣扎,终于,爬上了岸。
吴老汉上岸后,体力不支,昏倒在鱼塘的斜坡上。
过了一会儿,吴老汉慢慢醒来。
吴老汉醒来后,第一反应就是寻找和他一起跌入鱼塘的黎小强。
吴老汉大声呼救,沿着鱼塘寻找黎小强的影子,却始终找不到人。
吴老汉觉得大事不好,赶紧跑回家,让家人报了警。
警方到达现场后,吴老汉一直帮着找人,然而,天黑给搜寻带来的诸多不便。
次日下午五点多,警方打捞上来黎小强的尸体,经鉴定,符合生前落水死亡。
而现场有一个水桶,里面有两条鱼,三根鱼竿,以及两双拖鞋。而两条罗非鱼价格确认为24元。
伴随着黎小强的去世,事情闹大了,他的家属不干了,找吴老汉索赔50万。
吴老汉却觉得自己冤枉,当晚,要不是有人从背后推自己一把,他也不会撞倒黎小强,那黎小强也就不会出事了。
那么,从背后推吴老汉的人是谁呢?
原来,黎小强和黎东彪、黎达涛一起来吴老汉的鱼塘偷鱼,被吴老汉发现后,黎东彪和黎达涛快速逃跑了。
而黎小强则跳入鱼塘中。
因为,黎东彪当时看到吴老汉就快要抓住黎小强了,他一把将吴老汉推入鱼塘里面去了。
没想到的是,吴老汉掉下去的时候,撞倒了黎小强,随后,两人一起落入水中。
在警方调查时,黎东彪也承认是他推的吴老汉。
1、黎小强家属向吴老汉索赔50万。
法院一审判决,吴老汉犯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有期徒刑2年,赔偿黎小强家属丧葬费、41433元。
黎东彪犯过失致人死亡罪,有期徒刑4年。
吴老汉和黎东彪以及黎小强家属都对判决表示不满,随后,提出上诉。
2、二审法院给出不同看法
黎小强家属认为,吴老汉和黎东彪应该进行民事赔偿,并承担行事责任。
黎东彪认为他是为了救黎小强才推吴老汉的,自己无罪。
吴老汉认为,他和黎小强跌入水中,自己爬上岸,寻找以及报警,已经尽到了救助的责任,没有过失,不应该承担责任。
二审法院认为,吴老汉被推入水中,爬上岸及时呼救,报警后,帮助一起寻找黎小强。
而吴老汉扔石头,拿树枝拦截黎小强都属于抓捕盗窃行为的合法合理的行为。
另外,吴老汉跌入水中,没有在水中救黎小强,自己爬上岸,他已经67岁了,而且不会水,属于自救,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所以,吴老汉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行为,不用承担责任。
最终,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
黎东彪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吴老汉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黎小强家属要求黎东彪的民事赔偿责任,可另行起诉。
而一起偷鱼的黎达涛是未成年人,被另案处理。
对此你怎么看呢?
一审法官必须下岗培训,再有这样一次,直接开除!
都是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