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一名孕妇因下体见红,欲前往医院,谁知在乘坐电梯下楼时,电梯突然停运了。

滨培看法 2024-11-17 22:24:41

云南昭通,一名孕妇因下体见红,欲前往医院,谁知在乘坐电梯下楼时,电梯突然停运了。虽然孕妇最终被解救了出来,但胎儿因耽搁时间长没能保住。后经了解,物业因为没钱缴纳公共区域电费,所以供电局就停掉了供电。孕妇的家属对此十分生气,认为物业公司应当承担责任,但物业公司只垫付2000元医药费。住建局:流产与电梯停运无关。

(来源:贵州法治报)

据了解,事发当天早上7点,已经怀孕9周的孕妇王雪(化名)上厕所时发现见红了,她担心胎儿出事,就立即乘电梯下楼,准备去医院做个检查。

可当王雪乘坐电梯下到一半时,电梯突然停了。王雪当时十分害怕,立即打电话通知家人,家人得知情况紧急,于是拨打了110和119。在民警和消防员赶到现场时,消防员还拨打了120。

后民警和消防员纷纷催促物业公司联系个电工过来开启电梯,等打开电梯后,王雪的整个人状态十分不好,于是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但不幸的是,胎儿没能保住。

事后,王雪的丈夫张林(化名)表示,小区物业的服务期限已经到了,所以就让停水停电,这导致小区居民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在第一次小区停电时,就有居民与物业进行过沟通,但物业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可是物业公司表示十分冤枉,电是供电局停的,因为没有钱缴纳公共区域的电费,而且物业公司已经第一时间给付了2000元医疗费,尽到了人道主义补偿。

后经住建局调查,按照王雪的孕检记录,以及王雪下体先见红后乘坐电梯来看,王雪的情况与电梯停电之间没有直接联系。

当地街道办对此事回应称,这个小区的物业一直收不上物业费,700多户顶多能收100多户,这些物业费不足以负担小区每年的公共区域的开销。

对此,有知情人士透露,涉事小区已经换了好几波物业了,居民不肯缴纳物业费,物业又不能强制收取,导致物业无力支付公共区域的水电费,甚至还有物业倒贴了。

1、物业公司不缴纳电费,供电公司能立即中断供电吗?

由于物业公司与供电公司存在服务合同关系,物业公司每月支付相应的电费,供电公司则按月提供供电服务。既然物业公司欠缴电费,那供电公司停电也是合法合理的。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1‰至3‰加收违约金,具体比例由供用电双方在供 用电合同中约定;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也就是说,就算物业公司欠缴电费,供电公司也应当宽限一个月的时间,并且需要发出断电通知。

至于因停电造成的损失,如果是用户自身过错导致,供电公司则无需赔偿。

况且住建局已经根据王雪的孕检记录,初步证明了王雪的流产情况与电梯断电并没有直接联系,那么供电公司自然不需要承担王雪的损失。

2、物业公司是否需要承担王雪的损失?

从此事了解到,物业公司在收取相应的物业费后,会将其中一部分物业费作为公共区域的电费。比如:电梯、路灯、小区监控等。

但现在小区有700多户居民,物业却只能收到100多户的物业费,这些物业费不仅需要承担小区公共区域的修缮和改建,还要负担物业请来的安保、保洁、垃圾清运等费用。

物业公司总不能自掏腰包来为居民们支付这个电费吧,毕竟小区公共区域归全体业主所有,而不是物业公司的。

因此,物业公司被迫停电也是没有办法。

不过,对于断电的情况,供电公司会提前告知,如果物业公司没有提前转述给小区业主,那就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王雪受到的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如果物业公司告知了小区业主关于欠费要停电一事,那王雪的损失怪不到物业公司头上。

目前,经调查得知,物业公司已经提前在小区内张贴了断电通知,且事后主动承担了王雪2000元的医疗费。

至于其他费用,王雪还想主张,只能去法院诉讼了。

最后,这个小区换了多个物业公司,都收不上物业费,虽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索要物业费,但打官司毕竟费时费力。因此,对于这样的小区,建议物业公司不要入驻了,让他们自行维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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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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